
侍姬。 晉 葛洪 《抱樸子·吳失》:“雖造賓不沐嘉旨之俟,飢士不蒙升合之救,而金玉滿堂,妓妾溢房。”《北史·楊素傳》:“家僮數千,後庭妓妾曳綺羅者以千數。” 宋 王銍 《補侍兒小名錄》:“ 寵姐 , 寧王 愛姬。王宴客,妓妾皆在,獨 寵姐 無得見者。”
“妓妾”是一個曆史性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演變,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妓妾指古代家庭中的侍姬或妾室,包含兩種身份:
身份特征
多見于權貴階層家庭,如《北史·楊素傳》記載楊素“後庭妓妾曳绮羅者以千數”,反映其作為財富與地位的象征。
社會功能
兼具娛樂與侍奉作用,如《補侍兒小名錄》提到甯王宴客時“妓妾皆在”,可見她們常參與社交場合。
負面評價
部分文獻如《抱樸子·吳失》批判權貴“金玉滿堂,妓妾溢房”的奢靡之風,暗含對縱欲行為的貶斥。
現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諷刺男性放縱私欲或婚姻不忠,如提到其“形容男人縱欲嫖娼或納妾”。但需注意,這是基于古代社會結構的引申義,與當代法律及道德标準已不兼容。
該詞屬生僻古語,現代書面表達中建議根據具體場景選擇“侍妾”“家妓”等更精準詞彙,避免歧義。如需引用古籍,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
妓妾(jì qiè)是一個漢語詞彙,多用來指代古代男性娛樂活動或官員婚姻外的女性。
妓字由女字旁和示部組成。女字旁表示與女性有關,示部表示其中的活動或行為。
妓字的部首是女字旁,總共有8畫。
妓字的來源比較複雜。在古代,妓女是在宮廷中為皇帝***************的女性。後來,這個詞逐漸擴展到指代更廣泛的娛樂活動中的女性。在現代,妓女一詞往往帶有貶義。
在繁體字中,“妓”字保持不變。
在古代,妓字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在戰國時期的《說文解字》中,妓字的寫法是“妺”,由女字旁和未字旁(表示未婚)組成。這個寫法後來逐漸被現代的“妓”字所取代。
1. 他雇了幾個妓女陪他度過漫長的夜晚。
2. 她因為生活所迫,隻能以妓女的身份謀生。
妓院、小妓女、妓女、妓表、妓生。
妾、姨太太、情婦、伴侶、女伴。
正妻、寵妻、合法妻子、法定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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