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羔鴈 ”。1.小羊和雁。古代用為卿、大夫的贽禮。《周禮·春官·大宗伯》:“卿執羔,大夫執雁。” 鄭玄 注:“羔,小羊,取其羣而不失其類。雁,取其候時而行。” 漢 班固 《白6*虎通·文質》:“卿大夫贄,古以麑鹿,今以羔雁。”
(2).用作征召、婚聘、晉谒的禮物。《後漢書·陳紀傳》:“父子并著高名,時號三君。每宰府辟召,常同時旌命,羔鴈成群。” 晉 傅玄 《豔歌行有女篇》:“媒氏陳素帛,羔雁鳴前堂。” 唐 楊炯 《杜袁州墓志》:“ 太丘 之門,執其羔雁。” 清 龔自珍 《與人箋》:“然猶有可言者,曰緻其羔雁,而甲乙其時藝,則亦舉業之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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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雁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古代用于禮儀場合的兩種重要禮物——羔羊與大雁。其詳細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本義與禮制象征
羔指小羊,雁指大雁。二者均為古代士大夫階層相見或重要儀式中必備的贽禮(見面禮)。《禮記·曲禮下》載:“凡摯,天子鬯,諸侯圭,卿羔,大夫雁。”其中“卿羔,大夫雁”明确規定了不同等級官員所持禮物的差異,羔與雁成為身份與禮制的象征符號。
聘禮的專指含義
在婚姻制度中,“羔雁”特指古代婚禮“六禮”中納采、問名等環節所用的聘禮。《儀禮·士昏禮》記載,男方需“下達納采,用雁”,鄭玄注:“用雁為贽者,取其順陰陽往來。”羔羊則象征溫順純潔。二者結合,既體現禮法規範,又蘊含對婚姻吉祥的期許。
文化引申與代稱
因羔雁在禮制中的特殊地位,該詞逐漸衍生出兩種抽象含義:
現代使用場景
當代漢語中,“羔雁”主要用于書面語及曆史文獻解讀,強調其文化負載意義。在民俗學研究中,常作為古代禮制與婚俗的典型物證,體現華夏禮儀文化的深層結構。
權威參考來源:
“羔雁”是古代禮儀中的重要物品,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指小羊和雁兩種動物,作為古代卿、大夫階層在正式場合使用的禮儀性禮物。《周禮·春官·大宗伯》明确規定:“卿執羔,大夫執雁”,鄭玄注解稱羔羊象征群體和諧,雁代表守時守信。
身份标識
不同官職執不同禮物:卿(高級官員)持羔羊,大夫持雁,體現等級制度。
重要場合使用
用于三種場景:
漢代班固《白虎通》記載,卿大夫的禮物從古代麑鹿改為羔雁,反映禮儀制度的變遷。
注:部分現代解釋将“羔雁”引申為品德象征,但此屬文學化引申,非古義本源。如需完整古文例證,可參考《周禮》《後漢書》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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