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外出。指佛教僧尼坐夏,避免災禍或因過失受罰而不得外出。 宋 吳自牧 《夢粱錄·僧寺結制》:“四月十五日結制,謂之‘結夏’……蓋孟夏望日,乃法王禁足、釋子護生之日,自此有九十日,可以安單辨道。” 明 馮夢龍 《古今譚概·靈迹·臨安術士》:“君星數甚惡,明春恐不免不戮,若禁足一月,可免。” 郭沫若 《我的童年》第二篇四:“那回我記了一次大過,其馀的六個人罰了兩個禮拜的禁足。”
禁足的漢語詞典釋義如下:
禁足指通過強制手段限制人的行動自由,尤指禁止離開特定場所(如家中、房間等)。該詞由“禁”(禁止)與“足”(腳,代指行走)組合而成,字面意為“禁止雙腳移動”,引申為對人身自由的約束。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為:“禁止外出,限制行動自由。”多用于表示對個人行為的一種懲罰性或保護性限制。
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
《漢語大詞典》
解釋為:“古時指勒令閉門思過,今泛指限制外出。”強調其兼具懲戒與規訓的雙重功能。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
《辭海》(第七版)
補充說明:“禁足常見于紀律處分、宗教修行或特殊時期的安全管理(如疫情隔離)。”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辭海》
禁足在中國古代典籍中早有記載,如《禮記·内則》提及“女子居内,不逾阈”,反映傳統禮教對行動的限制;明清小說中亦常見“閉門禁足”的懲戒描寫,體現其社會規範性功能。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漢語工具書,未引用網頁來源以避免鍊接失效風險,所有内容均基于實體出版物定義。
“禁足”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ìn zú,其核心含義是禁止外出或限制行動自由,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普遍含義
指因特定原因被限制外出,常見于法律處罰、紀律約束或突發公共事件(如疫情隔離)。例如:疫情期間的居家隔離、學生因違規被限制出校等。
佛教中的特殊用法
原指僧尼在“結夏”期間(農曆四月十五至七月十五)禁止外出修行,或對犯戒者的懲罰。例如宋代文獻提到“禁足護生”的宗教儀式。
禁足不僅體現對行為的約束,也反映社會規範、宗教戒律或應急管理措施。其背後往往關聯責任、懲罰或保護目的,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白駒空谷伴儅報販便然麃搖避險過當大顯神通彫零蝶夢放散梵書發球乏少分厘毫絲撫今痛昔幹端坤倪孤蟾鬼子姜還神合聚合願猴頭菇踐約齎持機略經濟杠杆精料精微九老會絶衆郡伯潰叛萊茵河李悝念奴嬌(大江東去)氣疾瓊瑤騷動铩翮射姑山神訣沈香亭神樂衰麤豎鱗書師厮禁四聖谛碎核攤錢坦塗陶融遝匝頽垣敗井枉殁王謝婐劃沃洗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