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辨别驗證。辯,通“ 辨 ”。 漢 王充 《論衡·對作》:“解釋世俗之疑,辯照是非之理。”
辯照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哲學意蘊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辨析、辯論以達到明察事理、洞悉本質的境界。以下從詞典釋義與文獻應用角度分層解析:
“辯” 指辯論、辨析,強調通過邏輯推演厘清是非;“照” 指觀照、洞察,蘊含光明朗照的意象。二者結合形成動補結構,意為“通過辨析實現透徹認知”。
權威出處:
《漢語大詞典》(第九冊第1123頁)将其釋為“辨别;照察”,突出其認知過程中的理性辨析與最終的精神明澈。
該詞承載中國古代認識論思想,尤其在玄學與佛學語境中體現:
魏晉時期王弼提出“辯證明照”概念,主張通過思辨抵達對“道”的本體性觀照。如《周易注》雲:“辯照萬物而不過其真”,強調辨析需契合事物本質 。
唐代佛典以“辯照”喻指智慧破迷,如《宗鏡錄》載“言辯照于真俗”,指語言辨析能力需服務于對真理(真谛)與現象(俗谛)的雙重洞察 。
《文心雕龍·論說》稱“辯照然否”,指通過論辯明晰是非,體現其作為方法論的工具性。
宋代朱熹《近思錄》引程颢語:“心虛則辯照”,将心靈澄明視為實現深度認知的前提,賦予其修養論色彩 。
在現代漢語中,該詞雖罕用,但其邏輯内核仍存續于“辯證觀照”“思辨洞察”等短語中,指向理性分析與本質把握的結合。
綜合權威來源:
“辯照”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辨别驗證,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義解析
文獻溯源
該詞最早見于漢代王充的《論衡·對作》:“解釋世俗之疑,辯照是非之理”,強調通過辨析澄清疑惑、驗證真僞的學術态度。
使用場景
多用于書面或學術語境,例如:
結構特點
從字形結構看,“辯”為左中右結構,體現言辭交鋒;“照”為上下結構,象征光照下的明晰狀态。
提示:該詞在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古籍研究或哲學讨論中。如需更詳細例證,可參考《論衡》相關篇章或漢語言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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