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榷酤。 唐 元稹 《中書省議賦稅及鑄錢等狀》:“中書門下奏:據 楊於陵 等議狀,請天下兩稅、榷酒、鹽利等,悉以布帛絲綿等物充稅,一切不徵見錢者。” 清 方苞 《周官辨僞一》:“ 莽 立山澤、六筦、榷酒、鑄器,稅衆物以窮工商。”參見“ 榷酤 ”。
榷酒(què jiǔ)是中國古代一項重要的經濟制度,指由國家壟斷酒類的生産、銷售或征收高額專賣稅的政策。其核心含義是國家對酒業實行專營控制,禁止民間私自釀造與買賣,以增加財政收入。
“榷”的本義
“榷”原指水上橫木(獨木橋),引申為“專賣”“壟斷”。《說文解字》釋:“榷,水上橫木所以渡者也”,後經濟語境中專指官府管制貿易。
參見:許慎《說文解字》
“酒”的範疇
涵蓋所有酒類釀造品,如米酒、曲酒等。官府通過控制原料(如酒曲)或直接經營酒坊實現壟斷。
起源與演變
參見:班固《漢書·武帝紀》;脫脫《宋史·食貨志》
實施方式
財政功能
榷酒長期占國庫收入的5%-10%,南宋時期部分區域酒稅甚至超過田賦。
參見:馬端臨《文獻通考·征榷考》
社會矛盾
嚴苛的專賣政策常引發民間私釀泛濫,如《宋史》載“民犯私曲者罪至死”,激化社會沖突。
詩詞中常見批判,如白居易《效陶潛體詩》“獨有榷酒錢,羨餘入私家”,揭露官吏中飽私囊。
現代煙酒專賣制度可視為榷酒的曆史延續,體現國家對高利潤消費品的管控傳統。
“榷酒”是中國古代實行的酒類專賣制度,其核心是政府壟斷酒的生産和銷售,禁止民間私釀或交易。以下是詳細解釋:
唐代元稹《中書省議賦稅及鑄錢等狀》、清代方苞著作均提及榷酒政策,印證其曆史延續性。
榷酒是中國古代重要的經濟政策,體現了政府對民生商品的控制與財政需求間的平衡,其形式隨朝代更疊不斷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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