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藥名。 宋 陶穀 《清異錄·鷹嘴香》:“ 番禺 牙儈 徐審 與舶主 何吉羅 洽密,不忍分判,臨歧,出如鳥嘴尖者三枚,贈 審 曰:‘此鷹嘴香也,價不可言。當時疫,于中夜焚一顆,則舉家無恙。’後八年, 番禺 大疫, 審 焚香,闔門獨免,餘者供事之,呼為吉羅香。”
“吉羅香”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及相關信息如下:
吉羅香是一種香藥名稱,拼音為jí luó xiāng,主要用于焚燒或藥用。其名稱可能與宋代舶主“何吉羅”相關,因他贈送此香而得名(據《清異錄》記載)。
根據宋代陶穀《清異錄·鷹嘴香》記載,番禺(今廣州)的牙商徐審與舶主何吉羅交情深厚。臨别時,何吉羅贈其三枚形似鳥嘴的香,稱為“鷹嘴香”,并稱此香價值連城,焚燒可驅疫保平安。後番禺爆發瘟疫,徐審焚香後全家無恙,百姓遂将此香稱為“吉羅香”以紀念舶主。
該詞反映了古代中外貿易(如番禺作為港口)及香藥在民俗醫療中的特殊地位,同時體現了人名與物名的結合傳統。
如需進一步查閱原始文獻,可參考《清異錄》或宋代相關史料。
吉羅香是一個成語,由三個字組成,分别是“吉”、“羅”和“香”。它有着具體的含義和用法。
吉:意為喜慶、吉祥,是由“口”和“士”兩個部首組成,共5畫;
羅:意為珠寶、華麗,是由“網”和“罒”兩個部首組成,共9畫;
香:意為芳香、香氣,是由“艹”和“日”兩個部首組成,共9畫。
吉羅香這個成語是受到佛教文化的影響所形成的,原指佛教祈求吉祥和祝福的儀式。後來,這個成語被引申為對事物美好、幸福的表達。
在繁體字中,“吉”、“羅”和“香”的形狀有所不同,分别是“吉”、“羅”和“香”。
在古時候的漢字中,吉、羅和香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吉的古字形為“吉”,羅的古字形為“囉”,香的古字形為“爽”。
他的笑容像吉羅香一樣美麗動人。
吉祥、羅曼蒂克、香氣撲鼻
美好、幸福、喜慶
不祥、兇險、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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