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哀的意思、奪哀的詳細解釋
奪哀的解釋
猶奪服。 唐 白居易 《除某節度留後起複制》:“加戎秩以奪哀,遷冬卿以示寵。” 宋 莊季裕 《雞肋編》卷下:“ 靖康 之後,時方用兵,急於人才,故士大夫多奪哀起復。”
詞語分解
- 奪的解釋 奪 (奪) ó 搶,強取:搶奪。掠奪。巧取豪奪。強(僴 )詞奪理。 争先取到:奪得最後勝利。奪魁。奪冠(刵 )。 沖開:奪門而出。 喪失,削除:剝奪。褫奪(剝奪)。奪志(改變志向或意願)。 晃動:光彩
- 哀的解釋 哀 ā 悲痛:悲哀。哀求。哀歎。哀鳴。哀思。哀鴻遍野(“哀鴻”,哀鳴的大雁;喻到處都是呻吟呼號,流離失所的災民)。哀豔(詩文凄測動人而華麗)。 悼念:哀悼。默哀。 舊時稱死去母親:哀子(.母喪而父存;
網絡擴展解釋
“奪哀”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官員在特定情況下被迫終止服喪、提前複職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詞義
“奪哀”意為“猶奪服”,即官員在喪期未滿時,因朝廷需要而被強制終止服喪,恢複官職。例如唐代白居易的诏書中提到“加戎秩以奪哀”,即通過晉升官職讓官員提前結束服喪。
2.曆史背景與用法
- 適用場景:多出現于戰争或國家急需人才的時期。如宋代靖康之變後,因戰事頻繁,士大夫常被“奪哀起複”(終止服喪并複職)。
- 制度依據:與“奪服”同義,源自《後漢書》《新唐書》等史書記載的官員喪期未滿即被征召的案例。
3.字義拆解
- 奪:此處指“強行終止”,如“奪服”中的強制解除喪服。
- 哀:指喪親之痛,代指服喪期間。
4.文獻例證
- 唐代白居易《除某節度留後起複制》提到通過晉升官職讓官員“奪哀”。
- 宋代《雞肋編》記載靖康時期因戰事頻繁,士大夫多被“奪哀起複”。
“奪哀”反映了古代官僚制度中對“忠孝難兩全”的權衡,尤其在特殊時期,國家利益會優先于個人喪禮。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後漢書》《新唐書》及白居易文集等原始文獻。
網絡擴展解釋二
奪哀是一個漢字詞語,其意思是指奪取親人、朋友、親近之人的生命所帶來的悲痛和哀傷之情。
奪哀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奪和哀,其中奪的意思是指取走、奪取,哀的意思是指悲傷、哀悼。
奪哀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學作品《莊子·刻意》中的一句話:“舉世以為竊喜之神也,我獨視其奪哀之性也。”這個詞在後來逐漸被人們廣泛使用。
奪哀這個詞的繁體寫法和簡體寫法相同,都是“奪哀”。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奪的上面有一個“人”字旁,下面是三個“力”字旁組成;哀的上面是一個“心”字旁,下面是一個表示聲音的“口”字旁組成。
奪哀的一個例句可以是:“他因為失去親人而感到奪哀。”
奪哀的近義詞可以是悲哀、傷心,反義詞可以是歡笑、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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