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剩餘,殘餘。《新唐書·逆臣傳下·秦宗權》:“ 秦賢 略 宋 及 曹 , 全忠 好書約和, 賢 遣 張調 請分地,自 汴 以南歸之 蔡 , 全忠 陰許,而 賢 引兵濟 汴 ,肆燔劫無孑餘。”
"孑餘"是一個較為罕見的漢語合成詞,由"孑"和"餘"兩個單字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孑"本義為單獨、孤單,《說文解字》釋作"無右臂也",後引申為單獨存在或剩餘物;"餘"在甲骨文中象房屋中有貯物之形,本義為豐足,後演變為"剩餘"之意。
二者組合使用時,"孑餘"特指災變後殘存的人或事物,常見于文獻記載重大曆史事件後的幸存者描述。清代《日知錄》中即有"兵燹之後,孑餘者不過十之一二"的用例,指代戰亂後幸存百姓。該詞在構詞法上屬于同義複詞結構,通過兩個表"剩餘"義語素的疊加強化語義。
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書面語境,如學術著作中描述生物滅絕事件後的少數存活物種,或社會學研究中的特定群體遺存現象。需要注意該詞與"孑遺"存在細微差異,《古代漢語詞典》指出"孑餘"更側重數量層面的殘存,而"孑遺"則隱含文化傳承的意味。
“孑餘”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jié yú,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核心含義
指剩餘、殘餘的事物,多用于描述物質或曆史文獻中的殘留部分。例如《新唐書·逆臣傳》中提到:“肆燔劫無孑餘”,意為燒殺搶掠後毫無剩餘()。
字義分解
文獻與曆史
常見于古籍中描述戰亂、災害後的殘存景象,如“無孑餘”表示徹底毀滅後的空無()。
文學引申
部分現代用法會借“孑餘”形容孤獨感,如“孑立餘影”,但此屬于文學化引申,并非其原始含義()。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用例或引申分析,可參考《新唐書》原文或文學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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