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辯論,争論。《禮記·曲禮上》:“分争辯訟,非禮不決。”一本作“ 辨訟 ”。《漢書·龔勝傳》:“疾言辯訟,媠慢亡狀,皆不敬。”
(2).判決訴訟案件。《南史·何敬容傳》:“出為 吳郡 太守,為政勤卹人隱,辯訟如神,視事四年,政為天下第一。”
“辯訟”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辯論、争論
指通過言辭進行辯駁或讨論,解決分歧。例如《禮記·曲禮上》提到:“分争辯訟,非禮不決”,強調辯論需遵循禮法。漢代《漢書·龔勝傳》中“疾言辯訟”也體現了這一用法。
判決訴訟案件
指司法過程中對案件進行審理和裁決。如《南史·何敬容傳》記載,何敬容任吳郡太守時“辯訟如神”,形容其斷案精準。
以上解釋綜合了《禮記》《漢書》《南史》等古籍例證,并參考了漢典、滬江詞典等權威釋義。
辯訟(biàn sòng)是指在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面前通過審理、辯論等程式解決法律争議的行為。辯訟是一種法律程式,旨在通過辯論雙方的觀點和證據,最終确定法律責任和賠償方式。
拆分部首和筆畫:辯字的部首是言,是說話、争辯的意思。辯字的總筆畫數為10畫。
來源:辯字最早來源于古代漢字,其發展演變過程中隨着社會的變遷而逐漸形成現代的含義。辯字在古代漢字中,曾用“言辮辨”等形式表示。
繁體:辯這個詞在繁體字中保持不變,仍然是「辨證」。
古時候漢字寫法:古代漢字中的辯字寫法有所不同,出現過“辯”、“辧”、“辯”等變體。
例句:他們通過辯訟解決了糾紛。
組詞:辯論、辯護、辯才、辯解等。
近義詞:訴訟、争論、争辯。
反義詞:和解、調解。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