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監督實行。 漢 賈誼 《新書·傅職》:“制義行以宣翼之,章恭敬以監行之。”
(2).監察巡視。《晉書·孝友傳·桑虞》:“ 徵 遷 青州 刺史,請 虞 為長史,帶 祝阿郡 。 徵 遇疾還 鄴 ,令 虞 監行州府屬。”
“監行”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具體差異,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監行(jiān xíng)由“監”和“行”組合而成:
監督實行
指對某項事務的執行過程進行監察,确保落實到位。例如漢代賈誼《新書·傅職》中提到的“章恭敬以監行之”,即強調通過監督保障實施的規範性。
監察巡視
指通過實地巡查進行監管。如《晉書》記載的“令虞監行州府屬”,即指派官員巡視地方政務。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用例或具體文獻,可查閱《新書·傅職》《晉書》等古籍。
《監行》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監察和管理人員執行職責。它是由兩個部分組成,即“監”和“行”。它有着嚴密的管理和監督之意。
《監行》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即“⺌”和“行”。其中,“⺌”是表示手的部首,“行”是表示行走的部首。它總共有12劃。
《監行》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代,社會秩序和道德規範需要有專門的人來維護和監督。因此,出現了監察和管理的職責。隨着時間的發展,這個詞逐漸流傳下來,并在現代漢語中廣泛使用。
《監行》的繁體字是「監行」。
在古時候,漢字《監行》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具體寫法是「韻」和「行」,其中「韻」表示聲音的好壞,而「行」表示行走。
1. 作為一名領導幹部,你要時刻保持自己的行為符合監行的要求。
2. 這個職位的工作主要是監行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1. 監察:指對于某一組織或機構進行調查和監督。
2. 行政:指政府機關對于行政事務的管理和執行。
3. 執法:指法律機關為保護社會秩序而進行的行動和執行。
1. 監管:指對某一事物進行管理和控制。
2. 監察:指對某一組織或機構進行調查和監督。
1. 違法:指違反法律規定或道德準則。
2. 縱容:指默認或容忍不法行為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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