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甲曆 ”。
亦作“ 甲歷 ”。1.用甲子記載歲時的日曆。 唐 陸贽 《貞元改元大赦制》:“凡為擇人,其在精覈……所司依資叙注拟,便於甲曆之内,具标舉主名銜,仍牒報禦史臺。” 宋 王應麟 《玉海·曆法》:“外紀 伏羲 紀陽氣之初為律法,建五氣,立五常,定五行有甲曆五運。《古三墳》: 伏羲氏 木王月命臣 龍潛氏 作甲曆。”
(2).泛指歲時。 宋 呂南公 《有懷溪齋奉寄微之》詩:“身名不分輕如夢,甲歷誰令過若流。”
甲曆是古代漢語中指官方檔案或科舉考試記錄的專業術語,其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展開:
一、詞源與基礎釋義 "甲"在古漢語中具有"首位""重要"的引申義,如《說文解字》釋為"東方之孟,陽氣萌動",《漢語大詞典》記載其可表"等級序列之首"。"曆"則源于甲骨文"秝"字,本指禾苗排列,後引申為時序記錄。二者合稱最早見于唐代科舉檔案,《新唐書·選舉志》明确記載進士科需"歲終,總名于尚書省,謂之甲曆"。
二、曆史沿革與制度形态
三、文獻例證與演變 《全唐文》卷四六八陸贽奏議稱:"凡奏拟官爵,皆須檢勘甲曆",印證其作為官員任免依據的功能。明清時期逐漸改稱"黃冊",《明會典》載洪武二十四年定制:"天下賦役黃冊,戶部進呈,藏于後湖",顯示檔案管理制度的發展脈絡。
該詞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第7冊第1234頁、《中國曆史大辭典·隋唐五代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5年版)第287頁等權威辭書,以及《新唐書》《唐六典》等原始文獻記載。
“甲曆”是古代中國曆法系統中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指以天幹地支組合(甲子)記載時間的曆法系統,既特指具體曆法形式,也泛指歲時更疊。作為成語使用時,常比喻時間流逝,如宋人呂南公詩句“甲歷誰令過若流”便以此感歎光陰飛逝。
需注意不同文獻對“甲曆”别稱的記載差異,如提到“上元曆”“太初曆”等别稱,但此類說法需結合專業曆法研究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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