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色的品級。《晉書·職官志》:“僕射,服秩印綬與令同。”
服秩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考據價值的複合詞,由“服”與“秩”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字義溯源 “服”在《說文解字》中指“用也”,延伸為衣飾制度與身份标識;“秩”在《爾雅》中釋作“次也”,特指等級次序。《漢語大詞典》将二者結合,定義為“按品級規定的服飾與俸祿規格”,例如《晉書·職官志》記載官員“服秩各依其品”。
二、制度體現 該詞集中應用于古代官制體系,如唐代實行“品色服”制度,通過服色(如紫色為三品以上)、佩飾(如金魚袋)與俸祿差異,形成“服秩明貴賤”的等級規範。此制度在《唐六典·吏部》中有明确條文記載。
三、文化延伸 在禮制文獻中,“服秩”擴展至祭祀、婚喪等儀典服飾規制。例如《禮記·王制》提及“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庶人祭于寝”,其祭祀服飾與儀式規模皆依服秩而定。
“服秩”是中國古代官職制度中的術語,指通過服飾顔色、樣式等區分官員等級的品級制度。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服”指官服或服飾,“秩”表示等級。該詞專指官員依據職位高低所對應的服飾規制。例如《晉書·職官志》提到“仆射,服秩印绶與令同”,即仆射這一官職的服飾等級與“令”相同。
曆史出處與背景
該詞最早見于《晉書》,主要反映魏晉時期的官服等級制度。官員的服色、印绶等均需嚴格符合其職位品級,以彰顯身份與職權範圍。
制度作用
古代通過“服秩”強化官僚體系的等級秩序,不同品級對應不同服飾顔色(如唐代三品以上服紫)、配飾(如玉帶、魚袋)等,成為身份識别的顯性标志。
“服秩”是古代官僚等級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服飾規制劃分官員身份,其記載多見于《晉書》等史料。如需了解具體朝代的服秩細則,可參考《唐六典》《明會典》等典章制度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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