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壺飧。壺餐。 漢 劉向 《說苑·複恩》:“ 趙宣孟 将上之 絳 ,見翳桑下有卧餓人不能動, 宣孟 止車,為之下飱,自含而餔之,餓人再咽而能視。 宣孟 問:‘爾何為飢若此?’對曰:‘臣官於 絳 ,歸而糧絶,羞行乞而憎自取,以故至若此。’ 宣孟 與之壺飱,脯二胊。”《後漢書·崔駰傳》:“ 原 衰 見廉於壺飱, 宣孟 收德於束脯。”《晉書·苻堅載記下》:“ 堅 為流矢所中,單騎遁還於 淮 北,飢甚,人有進壺飱豚髀者, 堅 食之,大悅,曰:‘昔 公孫 豆粥何以加也!’命賜帛十匹,緜十斤。”
壺飱(hú sūn)是漢語古語詞彙,本義指用壺盛裝的水泡飯或簡易食物,引申為微薄的饋贈或待客之禮。該詞最早見于《左傳·僖公二十五年》典故“壺飱之饋”,描述晉國大夫介子推隱居時拒絕晉文公以壺飱為禮的召請,後成為清廉自守的象征。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飱”通“飧”(sūn),《說文解字》釋為“餔也”,即申時(下午三至五點)的簡餐。《漢語大詞典》明确标注“壺飱”指“一壺水飯”,特指古代行旅或貧者攜帶的粗陋食物。
在語言學應用中,該詞常見于兩類語境:
現代《辭海》将其歸類為“古代文化專有名詞”,建議在引用時結合《十三經注疏》等典籍注解。北京大學《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特别指出該詞在先秦文獻中多含“以微薄之物表誠心”的修辭特征。
“壺飱”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釋:
基本釋義
文獻例證
用法特點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壺飱”不僅是一個飲食相關的名詞,也承載了古代社會生活的文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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