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貨物財利。《書·仲虺之诰》:“惟王不邇聲色,不殖貨利。” 孔 傳:“殖,生也。不生資貨財利,言不貪也。” 唐 陸贽 《平朱泚後車駕還京大赦制》:“或虧廢名節,或貪冒貨利,陷於法網。” 清 戴名世 《窮鬼傳》:“聲勢貨利不足以動衆,磊落孤憤不足以諧俗。”
“貨利”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多層面的含義和用法:
字面含義
“貨”指貨物或金錢,“利”指利益、好處。組合後字面意義為貨物財利,表示與物質財富相關的利益()。
引申含義
作為成語使用時,特指以牟取私利為目的而不擇手段的行為,帶有貶義色彩,強調對金錢或利益的貪婪追求()。
《尚書·仲虺之诰》
最早記載于“惟王不邇聲色,不殖貨利”,意為賢明的君主不沉迷享樂,不貪圖財物()。
唐代陸贽的批判
唐代文獻中,“貪冒貨利”被用于批判官員因貪財而違法,體現道德譴責()。
中性描述
在非成語用法中,可指代一般性的經濟利益或商業利潤,例如“貨利交易”表示財物往來()。
貶義警示
成語用法常見于道德批判,如“追逐貨利”暗示為利益喪失原則()。例如《三國演義》中形容黃祖“務于貨利”,暗指其貪婪()。
“貨利”既可指客觀的貨物財利,也可引申為貶義的貪婪行為,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如需更多古籍例句,可參考《尚書》《三國演義》等文獻()。
《貨利》是一個常用詞彙,主要指的是商品買賣中的利潤、盈利。當一個商品以較低的成本購進,再以較高的價格賣出時,賣方就可以獲得利潤,這就是貨利。
《貨利》的拆分部首是“貨”,拆分之後變成“化”和“貝”兩個部分,讀音為“huò”;它的總筆畫數為11畫。
《貨利》一詞來源于古漢語,最早出現在《詩經·小雅·巷伯》一首詩中:“自今以矣!無罪無尤。無災害。舍彼有舍,永以質舍。”其中的“舍彼有舍”,意思是“抛棄了一些貨物,卻得到了利潤”。從此以後,“貨利”成為描述商品買賣中的利潤的常用詞語。
《貨利》的繁體字為「貨利」,在繁體字世界和古代文獻中也被廣泛使用。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經曆了演變和變體,如《說文解字》中記載的古代寫法為「貨利」。雖然字形有所不同,但意思和現代的《貨利》相同。
1. 每年都有很多商家通過節假日促銷來賺取更多的貨利。
2. 他買了一批廉價貨物,然後在網上高價銷售,賺取了可觀的貨利。
3. 總部為了提高公司的貨利,決定降低制造成本,提高銷售價格。
貨源、利潤、貨物、貨品、收益等。
盈利、得利、利得、赢利等。
虧損、虧本、損失、賠本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