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見“ 花朝節 ”。
(2).指百花盛開的春晨。亦泛指大好春光。 唐 白居易 《琵琶引》:“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還獨傾。” 唐 李商隱 《梓州罷吟寄同舍》詩:“不揀花朝與雪朝,五年從事 霍嫖姚 。” ********* 《毀家詩紀》之一:“轉眼 榕城 春欲暮,杜鵑聲裡過花朝。”
花朝,又稱“花神節”或“百花生日”,是中國傳統歲時節日之一,特指農曆二月間(具體日期因地域和年份略有差異,通常為二月初二、二月十二或二月十五)慶祝百花盛開、春意盎然的時節。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花朝”一詞由“花”與“朝”構成:“花”指自然界花卉,“朝”取“清晨”或“時節”之意,合指百花初綻的春日良辰。該節日起源于農耕文化對物候的觀察,标志着仲春時節的到來,與中秋“月夕”相對應,體現古人“花月相映”的自然哲學觀。此時大地回暖,草木萌發,古人認為百花自此日始漸次開放,故以祭祀、遊賞等活動應和天時。
花朝的具體日期存在地域分化:北方多以二月初二(“龍擡頭”日)為花朝,江南普遍認二月十二,部分地區則選二月十五(與道教誕辰重合)。這一差異反映了古代曆法調整與地方習俗的融合。明代田汝成《熙朝樂事》載:“花朝月夕,世俗恒言。二八兩月為春秋之中,故以二月半為花朝,八月半為月夕。”
當代花朝節在多地複興,如武漢東湖、杭州西溪等地舉辦花朝文化節,通過漢服巡遊、花市展覽等活動延續傳統。其核心精神——敬畏自然、順應四時,亦被賦予新時代生态保護内涵,呼應“綠水青山”的可持續發展理念。
權威參考來源:
“花朝”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漢語詞彙,其解釋可從以下兩方面展開:
别稱與起源
花朝節又稱“花神節”“百花生日”,是漢族傳統節日,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時期。晉代《風土記》首次記載“花朝”一詞,描述為春序賞花之時。
日期差異
因地域氣候不同,節期存在多種說法:北方多為農曆二月初二或十五,江南地區以二月十二、十五為主,部分地區為二月二十五。
習俗活動
節日期間,人們結伴踏青賞花,稱為“踏青”;女子将彩紙系于花枝祈福,稱為“賞紅”。
字義解析
文學意境
泛指百花盛開的春日晨景或大好春光,如李商隱“不揀花朝與雪朝”,郁達夫“杜鵑聲裡過花朝”等詩句均以此寄情。
“花朝”既承載着傳統節慶的文化内涵,又蘊含對自然春光的詩意贊美。其日期與習俗的多樣性,反映了古代農耕社會對花信與物候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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