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花押。 宋 葉夢得 《石林燕語》卷四:“ 唐 人初未有押字,但草書其名,以為私記,故號花書……花書之起,其必始此矣。” 宋 高似孫 《緯略》卷十:“ 齊高帝 使 江 夏 羣王學鳳尾,一學便工……蓋諸侯箋奏,皆批曰諾。諾字有尾若鳳焉,蓋花書也。” 宋 程大昌 《演繁露·花書》:“國初人簡牘往來,其前起語處皆書名,後結語處即以花書代名,不再出名也。花書雲者,自書其名,而走筆成妍狀,如花葩也。”參見“ 花押 ”。
“花書”在漢語中屬于多義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
一、傳統文獻中的“花書”
據宋代趙彥衛《雲麓漫鈔》記載,“花書”指古代文人在公文、信劄末尾所寫的藝術化簽名,又稱“花押”。這種簽名常以草書為基礎,融入個人風格,形成難以模仿的裝飾性筆迹(來源:《雲麓漫鈔》卷二)。明代《正字通》亦将其解釋為“押字謂之花書”,強調其作為身份标識的功能性。
二、現代語境下的延伸含義
三、專業領域特殊指代
在書法研究中,“花書”特指唐代韋陟創造的“五雲體”,其字體如雲卷舒,見于《法書要錄》對唐代書體的分類記載(來源:《中國書法大辭典》)。
“花書”是古代文書中的一種特殊簽名形式,具體解釋如下:
花書即“花押”,指用草書書寫姓名或設計獨特符號作為個人标記,常用于文書末尾替代正式署名。其形态多呈花狀或鳳尾狀,兼具辨識度與藝術性。
宋代文獻如《石林燕語》《緯略》《演繁露》均詳細記錄了花書的用法與形态,印證其作為古代文書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原文或例句,可參考《石林燕語》《緯略》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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