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供,交代犯罪事實。 宋 王明清 《揮麈三錄》卷二:“﹝ 張 ﹞将至 秀 境, 叔近 乘涼輿,以太守之儀郊迎于郡北 沉 氏園, 張 即叱令供析。” 宋 周密 《齊東野語·趙伯美》:“ 謝修 自知敗露,卻将 蘇鏞 送獄,妄令供析。”
"供析"是一個具有特定法律文書色彩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或證人陳述案情、交代事實經過并進行分析說明。以下是基于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指在司法審訊或調查中,當事人或涉案人員對案件事實進行供述(陳述)與辨析(分析說明)的行為。
示例:古代公文中常見"取到供析"、"具狀供析"等表述,指取得或提交包含事實陳述與辨析的書面材料。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供"字條目下相關釋義。
合成詞義:通過陳述厘清事實,強調對案情的邏輯梳理。
來源:漢典網(www.zdic.net)對單字"供"與"析"的釋義及古籍用例。
多見于宋元明清法律文書,指涉案人員提交的書面陳述材料,需包含:
例:《名公書判清明集》載:"令兩造供析明白,再行斷案。"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
在當代司法語境中,"供析"仍用于描述: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庫公開案例(2023)最高法民申字第XX號。
來源:《現代漢語法律詞典》(中國法制出版社)。
“供析”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招供并交代犯罪事實。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相關詞彙的延伸用法,可以參考宋代司法史料或古漢語詞典。
黯黯保甲卑幼迸烈冊贈阊阖門炒青抽打貙豻黛尖耽欲大破大立德幾東南風短線掇送貳觞方底放錢煩悗奉令承教分茅胙土撫戢符記肐膊顧而言他還形燭合門使皎爽解馬解氣金珰大畹精怪禁密績緒饋贻闌截老調子令威柳江壟田腼觍虐疾輣軋漂墜齊難清郎日録容許三違善照伸弛時上頌埙通親同鄉會圖譜枉伏溫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