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柔緩的樂聲或歌聲。 唐 白居易 《小童薛陽陶吹觱篥歌》:“緩聲展引長有條,有條直直如筆描。” 清 吳偉業 《和楊鐵崖天寶遺事詩》之二:“浩唱扇低槐市月,緩聲衫動石頭風。”
(2).古樂律名。《資治通鑒·後周世宗顯德六年》:“昔 黃帝 吹九寸之管,得黃鐘正聲,半之為清聲,倍之為緩聲,三分損益之以生十二律。”
“緩聲”在漢語中是一個具有音樂性與文學性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節奏緩慢、聲音柔和舒緩的表達形式。根據《漢語大詞典》和《現代漢語詞典》的釋義,該詞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音律層面
“緩聲”指音樂或語音的節奏、速度較為緩慢。例如古琴曲中的“緩聲吟”段落,或戲曲唱腔中為表現抒情情緒而刻意拉長的聲調。此用法常見于傳統音樂理論,《禮記·樂記》曾以“其聲緩以柔”描述特定樂章的韻律特征。
文學語境
在詩詞創作中,“緩聲”多用于營造悠遠意境。如唐代白居易《琵琶行》中“弦弦掩抑聲聲思”的描寫,雖未直用“緩聲”一詞,但通過節奏控制傳遞出類似聽覺感受。宋代詞牌《聲聲慢》更直接體現以“緩聲”為基調的創作手法。
構詞解析
從字源看,“緩”本義為寬松、延遲(《說文解字》:“緩,綽也”),“聲”則指聲音、樂音。二者組合後既保留單字含義,又衍生出通過速度控制實現情感傳遞的深層語義,符合漢語複合詞“形義共生”的特點。
“緩聲”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指節奏舒緩、旋律柔音樂或歌唱形式。該釋義在古典文獻中多次出現:
屬于古代音律體系中的一種特定名稱,與黃鐘正聲、清聲等共同構成十二律的調式系統:
(參考資料綜合自詞典釋義及古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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