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劣庸俗。 金 王若虛 《文辨》:“ 王元 之拟 伯益 《上憂啟》、 子房 《招四皓》等書,既無佳意,而語尤卑俗。” 元 房皞 《寄呈嶽陽諸友》詩:“平生喜高潔,為官近卑俗。” 沙汀 《磁力》:“離開他目前所處的這個卑俗灰暗的環境,到那個光光亮亮的地方去!”
“卑俗”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卑”和“俗”兩個語素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卑”指地位低下、品格低劣,“俗”意為平庸粗鄙、缺乏雅趣,二字組合後形容事物或言行粗陋低劣,含明顯的貶義色彩。其核心語義包含三重内涵:一是指審美層面的庸俗化,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所述“格調低下,缺乏高尚情趣”;二指道德層面的低劣性,《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引《禮記》注“卑者污而賤也”;三是從社會學角度反映群體行為中趨附流弊的現象,語言學家王力在《漢語史稿》中指出該詞常見于對市井文化的批判。
從詞源演變觀察,“卑俗”始見于漢代文獻,原指身份卑微(《說文解字》析“卑”為“賤也”),至唐宋時期語義重心轉向品評标準。明代《字彙》特别标注其“今多謂俚鄙之事”,顯示詞義已穩定為現代常用義。構詞方式屬同義複詞,通過近義語素疊加強化貶抑程度,這種構詞法在漢語貶義詞中占比約17%(據《現代漢語構詞法研究》)。
該詞的典型用法包括:作定語(如“卑俗趣味”)、謂語(“此舉過于卑俗”)及賓語(“力戒卑俗”)。近義詞有“鄙俗”“粗俗”,反義詞為“高雅”“脫俗”。北京大學語料庫顯示,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為每百萬字3.2次,多出現于文藝評論(占42%)、道德訓誡(占35%)類文本。
“卑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低劣庸俗”,常用來形容事物或言行缺乏高雅、格調低下。以下是詳細解釋:
卑俗(拼音:bēi sú)指事物或行為具有低劣、庸俗的特質,常與“高雅”相對。例如,當自然景觀或文化古迹被過度商業化破壞後,可能失去原有韻味,變得“卑俗”。
古代文獻:
現代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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