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二姓為婚姻。指婚娶。《國語·晉語四》:“故異德合姓,同德合義。” 韋昭 注:“合姓,合二姓為婚姻。” 唐 權德輿 《唐故贈尚書右仆射李公墓志銘序》:“凡三合姓,初曰 範陽 盧夫人 ……次 京兆 韋氏 二夫人。” 宋 梅堯臣 《悲書》詩:“雖死情難遷,合姓義已重。”
“合姓”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含義,需結合具體背景理解:
指兩個不同姓氏通過聯姻形成親屬關系,即“合二姓為婚姻”。這一用法多見于古代文獻,強調婚姻對家族關系的聯結作用。例如:
指兩個或多個姓氏融合為新的姓氏,常見于家族傳承或特殊曆史背景,例如:
合姓是獨立姓氏的合并,而非傳統複姓(如歐陽、司馬)。日常使用中,合姓家族可能僅保留一姓,但家譜中會記錄合并淵源。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家族案例,可查閱《陸費氏家譜》《畢吳宗譜》等文獻來源。
合姓是指在姓氏中使用兩個(或多個)字來作為姓,形成一個新的姓氏。通常是為了突顯家族關系或寓意。
合姓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合”和“姓”。其中,“合”的部首是“口”,它有3筆;“姓”的部首是“女”,它有8筆。
合姓這個詞來源于我國封建社會時期的文化傳統。在古代,使用合姓可以彰顯家族的特殊身份地位,同時也強調了家族的血脈和傳承。
合姓這個詞的繁體字是「合姓」。
在古代,合姓的寫法也有所變化。比如,可以将「合」寫作「閤」,将「姓」寫作「杏」等。
1. 我的朋友姓李,他的合姓是李孟。
2. 這個姓氏是兩個字合姓,非常罕見。
合姓沒有固定的組詞,因為它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詞語。
沒找到合適的近義詞,因為合姓在意義上獨特。
單姓是合姓的反義詞,指隻使用一個字作為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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