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 人為哀悼孝女 曹娥 所作之歌。《晉書·隱逸傳·夏統》:“孝女 曹娥 ,年甫十四,貞順之德過越 梁 宋 ,其父堕江不得屍, 娥 仰天哀號,中流悲歎,便投水而死,父子喪屍,後乃俱出,國人哀其孝義,為歌《河女》之章。”亦省作“ 河章 ”。 宋 蘇轼 《端午帖子詞·太皇太後閣》之五:“忠臣諒節今千歲,孝女孤風滿四方。不復 巫陽 占 郢 夢,空餘 仲禦 扣《河章》。”
“河女之章”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文學典故色彩的詞組,其含義需結合古代典籍與詩歌傳統進行解析。
“河女”最早見于《詩經·小雅·大東》,其中“維天有漢,監亦有光。跂彼織女,終日七襄”暗指織女星(河漢之女),後演化為對天河畔女性的泛指。“章”在古漢語中多指詩篇或文章,如《昭明文選》中“章,文也”。因此,“河女之章”可理解為以天河女性(如織女)為主題的文學篇章。
該詞與“牛郎織女”傳說密切相關。據《荊楚歲時記》記載,漢代已有七夕詠歎織女的詩文傳統,後世文人常借“河女”意象表達相思、離别之情。例如,《古詩十九首·迢迢牽牛星》以“河漢清且淺,相去複幾許”暗喻人間情愫,被視為“河女之章”的典型表達。
清代學者王夫之在《古詩評選》中指出:“河女之章,非獨詠星象,亦寄人世悲歡。”此觀點強調其象征意義超越天文描述,成為情感抒發的載體。現代《漢語大詞典》亦收錄該詞,釋義為“借指抒寫相思的文學作品”(參見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第5卷)。
“河女之章”融合了神話意象與詩歌創作,既承載古代天文學認知,又體現文學抒情傳統,是漢語詞彙中兼具曆史深度與美學價值的典型表達。
“河女之章”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原指漢代人為哀悼孝女曹娥所作的歌謠,後引申為贊美女性的才華與品德。其核心包含兩層含義:
據《晉書·隱逸傳·夏統》記載,曹娥是東漢時期的孝女,其父墜江身亡,年僅十四歲的她投江尋父屍,最終父女屍身一同浮出。時人感念其孝義,創作了《河女之章》以表哀悼()。宋代蘇轼在詩作中也曾引用此典故,稱“仲禦扣《河章》”,可見其文化影響深遠。
如需進一步了解曹娥故事細節,可參考《後漢書·列女傳》或《會稽典錄》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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