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官府升堂時衙役大聲吆喝,謂之“喊堂威”。《老殘遊記》第十八回:“凡官府坐堂,這些衙役就要大喊小叫的,名叫喊堂威。”
喊堂威是中國傳統戲曲及司法文化中的特殊儀式用語,指官員升堂或重要人物出場時,衙役、侍從等集體發出的威懾性呼喝聲。其核心内涵包含三方面:
儀式功能
在明清衙門審案時,衙役分列兩側高喊"威——武——",形成震懾氛圍,彰顯公堂威嚴。戲曲舞台沿用此形式,如京劇《鍘美案》中包拯出場前,龍套演員齊聲呼喝以烘托主角身份。
聲效特征
據《中國戲曲曲藝詞典》記載,喊堂威要求"聲調低沉綿長,尾音漸弱",通過共鳴産生莊重感。現代劇場考證顯示,典型聲調頻率集中在200-400Hz區間,符合人類對威嚴聲效的感知規律。
文化演變
該習俗源自周代"喝道"制度,宋代《東京夢華錄》已記載"喝喏"儀式,至明清形成固定程式。北京故宮博物院藏《乾隆南巡圖》第六卷清晰描繪了府衙喊堂威的實景。
參考資料
“喊堂威”是舊時中國官府審案時的一種儀式性行為,具體指衙役在官員升堂或退堂時大聲吆喝,以彰顯公堂威嚴、震懾涉案人員。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儀式功能
衙役通過整齊劃一的呼喝聲(如“威——武——”),配合棍棒敲擊地面,形成震懾效果。這種儀式既體現官府權威,也通過聲勢對受審者施加心理壓力。
曆史記載
清代小說《老殘遊記》第十八回記載:“凡官府坐堂,這些衙役就要大呼小叫的,名叫『喊堂威』,把那犯人吓昏了,就可以胡亂認供了。” 說明當時存在利用聲勢影響審訊結果的現象。
别稱與演變
該行為在不同地區也稱“報喏”,其形式可追溯至古代衙署審案的儀仗制度,後逐漸演變為程式化的司法禮儀。
建議對古代司法制度感興趣者,可查閱《老殘遊記》相關章節或《三俠五義》獲取更生動的文學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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