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門從事音樂工作的人。《漢書·禮樂志》:“ 漢 興,樂家有 制氏 ,以雅樂聲律世世在大樂官,但能紀其鏗鎗鼓舞,而不能言其義。” 顔師古 注引 服虔 曰:“﹝ 制氏 ﹞ 魯 人也,善樂事也。” 唐 段安節 《樂府雜錄·傀儡子》:“史家但雲 陳平 以秘計免,蓋鄙其策下爾,後樂家翻為戲。” 元 吳萊 《與黃明遠第三書論樂府雜說》:“竊意古者樂府之説,樂家未必專取其辭,特以其聲為主。”
"樂家"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深度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本義與專業釋義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為"世代從事音樂創作或演奏的家族",特指以音樂技藝傳承為核心的專業群體。該詞常見于古代文獻,如《宋史·樂志》中"樂家子弟,皆習鐘呂",強調其技藝傳承的系統性。
二、曆史語義流變 據《漢語大詞典》記錄,唐代起該詞衍生出兩層擴展義:一指"精通音律的個體從業者",如白居易《琵琶行》"本是京城女,樂家善才徒";二作"樂戶制度下的官屬機構",明清時期特指禮部管轄的官方音樂機構。
三、文化關聯概念 與"樂府"形成曆時性對應關系:前者側重家族/個體傳承,後者強調官方建制。在音樂社會學層面,該詞常與"工尺譜"記譜體系、"口傳心授"教學範式形成關聯概念群。
此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見于音樂史研究及傳統藝術傳承領域,其語義場已逐漸被"音樂世家""職業音樂人"等新詞替代。
“樂家”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è jiā,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解釋:
基本定義
指專門從事音樂工作的人,如樂師、音樂家等。這一釋義源自古代文獻,例如《漢書·禮樂志》提到“樂家有制氏”,指漢代掌管雅樂的家族。
曆史溯源
現代品牌名稱
“樂家”(Roca)也是西班牙衛浴品牌,1917年創立,主營潔具、瓷磚等産品。此為現代商業名稱,與詞語本義無關。
可能的誤用解釋
個别詞典提到“樂家”可表示“家庭和睦”,但此釋義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植。
“樂家”的權威解釋應優先采用“音樂從業者”,尤其在曆史或文學語境中。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書》《樂府雜錄》等古籍原文,或查閱漢典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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