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婚禮,婦到夫家,次日天明始見舅姑(夫之父母);若舅姑已亡,則于三月後至廟中參拜,祝辭稱新婦為來婦。《儀禮·士昏禮》:“若舅姑既沒,則婦入三月,乃奠菜……婦執笲菜,祝帥婦以入,祝告稱婦之姓曰:某氏來婦,敢奠嘉菜于皇舅某子。” 鄭玄 注:“來婦言來為婦。”《禮記·曾子問》:“ 孔子 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取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三月而廟見,稱來婦也,擇日而祭於禰,成婦之義也。’” 孔穎達 疏:“此謂舅姑亡者,婦入三月之後,而於廟中以禮見於舅姑,其祝辭告神,稱來婦也。謂選擇吉日,婦親自執饌以祭於禰廟,以成就婦人盥饋之義。” 清 朱大韶 《實事求是齋經義·肅與肅拜辨》:“廟見舅姑稱來婦,其禮最重。”
"來婦"是古代漢語中具有禮儀性質的專稱,特指新婦在婚禮次日清晨向夫家長輩行拜見禮的儀式。《儀禮·士昏禮》記載:"夙興,婦沐浴,纚笄、宵衣以俟見。質明,贊見婦于舅姑。"這一儀節包含三重内涵:
宗法意義:通過"見舅姑"确立新婦在家族中的正式成員身份,《禮記·昏義》強調"成婦禮,明婦順",體現古代家族制度對倫理秩序的重視。
文化象征:
語言學特征:該詞屬"雙音化"構詞法演變産物,先秦文獻多單用"婦"字,漢代以降禮儀文本始見"來婦"固定用法,反映漢語詞彙複音化發展趨勢(王力《漢語史稿》)。
該儀式在《朱子家禮》中演化為"廟見"禮,明清時期進一步簡化為"拜堂"環節,但其"明人倫、序尊卑"的文化内核仍深刻影響着東亞婚俗。當代學者彭林在《中國古代禮儀文明》中指出,這一禮制完整呈現了儒家"修齊治平"思想在家庭倫理中的實踐模式。
“來婦”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其含義主要與古代婚禮習俗相關,但在不同語境下也存在引申義。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來婦”原指古代婚禮中,新娘進入夫家後的一種稱謂。根據《儀禮·士昏禮》記載,若公婆(舅姑)在世,新娘需在次日天明拜見;若公婆已故,則需在婚後三個月到宗廟參拜,此時祝辭中稱新娘為“來婦”。
部分現代詞典(如)提到,“來婦”可引申為“外地來的女性”或形容“不拘小節、開放的女性”,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衍生含義。
“來婦”的核心含義源于周代婚禮制度,強調新婦在夫家的身份确立。現代使用中需注意語境差異,避免混淆其本義與引申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儀禮》《禮記》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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