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負于教化。《新唐書·李翰傳》:“議者罪 巡 以食人,愚 巡 以守死,臣竊痛之。夫忠者,臣之教;恕者,法之情。 巡 握節而死,非虧教也;析骸以爨,非本情也。”
“虧教”在現代漢語中屬于較為罕見的組合詞,其核心含義需結合單字本義及語境進行解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虧”字包含三層釋義:一為缺損、折耗(如“虧損”),二為欠缺、負欠(如“理虧”),三為幸得之意(如“多虧”)。而“教”字則特指教育、訓導行為,涵蓋知識傳授與道德培養的雙重功能。
在古漢語語料中,“虧教”可解構為“違背/欠缺教育準則”的複合含義,如《禮記·學記》中“教也者,長善而救其失者也”的育人理念,若教學過程中出現原則性失誤,則構成“虧教”行為。現代使用場景中,該詞多出現于教育倫理讨論領域,指代教師未能履行職業責任或違背師德規範的教學缺失現象。
權威典籍中,《漢語大詞典》将該詞歸入“教育失範”語義範疇,強調其涉及教育主體在知識傳遞或品德引導中的過失行為。建議具體運用時結合上下文明确所指對象,例如:“師資培訓體系若忽視師德建設,恐緻虧教之患”。
“虧教”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虧教”指有負于教化,即未能遵循或實現應有的教育引導作用。該詞由“虧”(欠缺、違背)和“教”(教導、教化)構成,強調對正确教育理念的偏離。
詞性與語境
作為形容詞,多用于描述因錯誤教導或不良影響導緻的負面結果。例如《新唐書·李翰傳》中提到“巡握節而死,非虧教也”,反駁了外界對張巡“違背教化”的指責,說明其行為并未背離忠義準則。
引申意義
隱含對教育重要性的警示,強調正确教導能引導人向善,反之則可能使人誤入歧途。
常見于批評性語境,如: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如《新唐書》中的辯駁案例,後逐漸演化為對教化缺失的概括性表述。
提示: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新唐書》原文或相關曆史評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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