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欺騙蒙蔽。《元典章·刑部八·取受》:“百戶 祝脫木兒 所犯,自知罪重,不敢出官,詐稱身死,誑謾官司。”
“诳謾”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說明:
基本詞義
該詞意為欺騙蒙蔽,強調通過虛假言行誤導他人。例如《元典章》中記載的案例:“詐稱身死,诳謾官司”,即通過詐死欺騙官府。
構成分析
文獻用例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書,如元代法律文獻中描述官員逃避罪責的行為,體現其正式性和貶義色彩。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惡意欺騙行為,尤其指通過精心策劃的謊言或僞裝達到目的(如逃避責任、謀取利益等)。現代語境中較少使用,多出現在曆史或文學領域。
注意:部分資料提到該詞含“嘲弄”成分,但多數權威來源(如詞典解釋)未提及此義項,可能為個别語境下的引申解讀。
诳謾是指故意說謊,以欺騙或诋毀他人為目的。這個詞通常用來描述說謊的行為,表示不誠實或不可信的言行。
诳謾由兩個部首組成:言部和負部。言部表示與語言相關,負部表示負面或不誠實。它的總筆畫數為12畫。
诳謾一詞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是從古文字的組合演變而來的。它是用于形容言語不真實或欺騙他人的行為,常被用來批評那些說謊的人。
在繁體字中,诳謾的寫法為「誆瞞」。
在古代,诳謾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可以參考《康熙字典》中《說文解字》的釋義和寫法。
1. 他诳謾了所有的投資者,導緻了公司破産。
2. 這個謠言是由于某人的诳謾而傳播開來的。
3. 不要相信他的話,他經常诳謾别人。
- 欺诳:用欺騙手段使人上當。
- 謊言:不真實的陳述或聲明。
- 欺騙:通過謊言或欺詐行為誘騙、騙取。
- 欺騙:用謊言、花言巧語或詭計來騙取。
- 背信棄義:不守諾言,不講道義。
- 欺詐:以欺騙來獲得私利。
- 真實:不摻雜虛假,真實可信。
- 正直:遵循誠實和道德準則的行為。
- 忠誠:忠實于承諾和責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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