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佥事的意思、佥事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佥事的解釋

(1).官名。 金 置按察司佥事。 元 時諸衛、諸親軍及廉訪、安撫諸司,皆置僉事。 明 因之,都督、都指揮、按察、宣慰、宣撫等,皆有僉事。 清 初沿用, 乾隆 時廢。《元典章·刑部·枉勘死平民》:“安撫司僉事 朱國楨 枉勘平人 謝二六 身死,雖無招承,其始謀情節,衆證明白。” 清 黃宗羲 《明夷待訪錄·兵制三》:“ 有明 武職之制……平時有左右都督、都指揮使、指揮使,各係以同知、僉事及千戶、百戶、鎮撫之級。”《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二回:“憲恩深望知鼇戴,僉事威嚴展狗才。”

(2).北洋軍閥統治時期中央官署中的中級官員。 魯迅 《墳·從胡須說到牙齒》:“我曾經是*********的佥事,因為‘區區’,所以還不入鞠躬或頓首之列的。”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佥事”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背景和語境理解:

一、基本解釋

  1. 讀音:佥事讀作qiān shì,其中“佥”意為輔助、共同,“事”指事務或職責。
  2. 核心含義:指古代及近代的官職名稱,相當于副職或助理,主要協助主官處理事務。

二、曆史演變與職能

  1. 金元時期

    • 始設于金代,如按察司佥事,負責司法監察。
    • 元代擴展至軍事機構(諸衛、親軍)和民政機構(廉訪司、安撫司)。
  2. 明清時期

    • 明代廣泛設置,都督府、都指揮使司、按察司等均設佥事,屬中高級官員(如戚繼光世襲登州衛指揮佥事)。
    • 清代沿用,乾隆時期廢除。
  3. 近代用法

    • 北洋政府時期:中央官署中級官員,如教育部佥事(魯迅曾任此職)。
    • 民國初期:延續至各部局,後廢除。

三、補充說明

如需更完整的曆史沿革,可參考《元典章》《明夷待訪錄》等文獻。

網絡擴展解釋二

佥事的意思

佥事(qiān shì)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輔助處理事務的官員或辦事人員。

拆分部首和筆畫

佥事的部首是人(rén),總計有10個筆畫。

來源和繁體字

佥事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官府機構和行政體系。繁體字形為「僉事」。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佥事的寫法有時會以「僉事」的形式出現。漢字在演變過程中,書寫形式常有變化。

例句

他是一位佥事,每天忙于處理各種事務。

組詞

佥事沒有常見的組詞。

近義詞

近義詞有辦事員、工作人員、職員。

反義詞

反義詞有領導、主管、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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