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空名告身。《古今小說·葛令公生遣弄珠兒》:“ 令公 捧出告身一道,請 申徒泰 為參謀之職。原來那時做鎮使的,都請得有空頭告身,但是軍中合用官員,隨他填寫取用,然後奏聞朝廷,無有不依。” 明 張鳳翼 《紅拂記·奉征高麗》:“這空頭告身,許你選用人才,竟拜官職,然後奏聞。”參見“ 空名告身 ”。
空頭告身是古代中國官制中的特定文書形式,其核心含義指未填寫具體姓名或官職的空白委任狀,由朝廷預先制作并加蓋印信,持有者可根據需要臨時填寫内容以授予官職或爵位。該制度常見于唐代至明清時期,尤其在軍事任命或特殊情境下使用,本質是中央集權下的一種靈活授權手段。
字面定義
“空頭”即空白未填,“告身”指古代任命官員的官方憑證(類似委任狀)。因此,“空頭告身”特指未署名的空白官職憑證,需臨時填寫受命者姓名與職務方能生效。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對“告身”的釋義及曆史用例分析。
制度功能與演變
來源:中華書局《中國古代官制講座》對告身制度的沿革分析。
文學與文獻記載
唐代詩人杜牧在《樊川文集》中批評“空名告身”泛濫導緻官職貶值;《新唐書·職官志》明确記載中書省掌管告身頒發流程,空白告身需皇帝特批。
來源:古典文獻《通典·選舉志》及現代研究《唐代文書制度考》(北京大學出版社)。
如需深入考據,可查閱:
以上釋義綜合古代文獻與現代學術研究,符合漢語語義演變及曆史制度背景。
“空頭告身”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官職委任憑證,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空頭告身(拼音:kōng tóu gào shēn)即“空名告身”,指預先蓋印但未填寫具體姓名、官職的空白委任狀。持有者可根據需要自行填寫内容,再向朝廷報備。
靈活任免
唐代至明代,地方将領或高官(如鎮使)常持有空頭告身,以便戰時或緊急情況下快速任命下屬。例如《古今小說》中提到,葛令公曾用空頭告身直接任命申徒泰為參謀,事後才奏報朝廷。
制度特點
這類告身省去了朝廷審批流程,提升了行政效率,但需事後補報備案,體現了古代官僚體系中的權宜之計。
總結來說,“空頭告身”是古代官員臨時任免職權的憑證,反映了官僚制度中靈活性與集權管理的結合。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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