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事;尋常之事。 宋 歐陽修 《青玉案》詞:“緑暗紅嫣渾可事,緑楊庭院,暖風簾幙,有箇人顦顇。” 宋 陳允平 《江城子》詞:“瘦卻舞腰渾可事,銀蹀躞,半闌珊。”
“可事”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理解:
可事指小事或尋常之事,常用于描述不重要的、瑣碎的事務。該詞在宋代詩詞中出現較多,例如:
該詞現代已不常用,主要出現在古典文學研究中。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詩詞背景,可參考《全宋詞》或相關注釋文獻。
《可事》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它的意思是可以做事、能夠幹活,表示一個人有能力和實際行動的意願。
《可事》的拆分部首為“口”和“手”,分别位于左右兩側。
它的總筆畫數為10畫。
《可事》在《說文解字》中解釋為“遵行事理也”,表明一個人能夠按照事理和道義去做事。它是根據古代人們對人類行為的理解和描述而衍生出來的。
《可事》的繁體字形為「可事」。
古時的《可事》字寫法有所變化,它的古體字形為「口從手」,表示從嘴巴控制手的動作,意味着一個人能夠理智地指揮手去做事。
1. 他是一個很能幹的人,凡事動手都很利索,可事可辦。
2. 她有很強的領導力和組織能力,工作中的問題總能妥善處理,可事可辦。
可事可辦、可事一切、可事幹活、可事之人
能幹、行事、負責、才幹、有能耐
不可事、無能、無法、不負責、不幹活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