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 書八體之一。刻于符節上的文字。 漢 許慎 《<說文解字>序》:“ 秦 書有八體……三曰刻符。” 段玉裁 注:“刻符、旛信、摹印、署書、殳書皆不離大篆小篆,而詭變各自為體。”今所傳《新郪虎符》、《陽陵虎符》上的文字,即刻符體。
由于搜索結果未提供與"刻符"相關的權威詞典釋義或可靠來源鍊接,我無法直接引用網絡資料。但基于漢語詞典學及文字學研究共識,"刻符"的含義可綜合表述如下:
字形本義
指古代刻寫在器物(如甲骨、青銅器、竹簡、玉器)或岩壁上的符號系統。這些符號是漢字雛形階段的重要載體,包含原始文字、記事标記或宗教圖騰。
文字學分類
在漢字演變研究中,"刻符"特指早于成熟甲骨文的早期刻畫符號(如賈湖遺址龜甲刻符、半坡陶符),具有象形或指事特征,被視作漢字起源的關鍵實證。
在篆刻領域,"刻符"指秦代"書同文"政策下的八種标準字體之一(刻符篆),其筆畫平直方折,專用于符信刻寫,代表早期印章文字的規範化形态。
當前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辭海》)未單獨收錄"刻符"詞條,其釋義需依托文字考古與書法史研究。建議查閱:
(注:因未獲取可驗證的線上詞典鍊接,暫不提供網絡來源,以上内容綜合文字學權威著作觀點。)
刻符是秦代書法體系中的一種特殊書體,主要用于符節上的文字镌刻,兼具實用性和規範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用途
刻符屬于秦書八體之一,專用于符信制作。符節是古代調兵、傳令的憑證,刻符文字需具備防僞功能,因此字體工整且難以仿制。
字體特征
刻符以篆書為基礎,但因需刀刻,筆畫較平直、結構方正,如現存《陽陵虎符》《新郪虎符》上的文字,體現了這一風格。
曆史文獻記載
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叙》明确記載:“秦書有八體,三曰刻符”,說明其官方地位。
現存文物例證
注:若需查看更多例證或文獻原文,可參考《說文解字》相關研究及虎符文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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