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鷩衣。 唐 代二品官的禮服。因用為二品官的代稱。 唐 張鷟 《親蠶判》:“鴛帷就列,一十四位導其前,鷩服斯臨,百二十官隨其後。”參見“ 鷩冕 ”。
"鷩服"是古代中國禮制體系中的特殊服飾稱謂,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詞源本義 "鷩"字從鳥敝聲,《漢語大詞典》釋為"赤雉",即紅腹錦雞。《周禮·春官·司服》鄭玄注載"鷩,雉名,其羽可用飾",明确其作為服飾紋樣的生物原型。
形制特征 據《三禮圖》記載,鷩服以玄衣纁裳為基,前胸後背皆繡華蟲(雉雞)紋樣,冕冠垂七旒白玉珠,屬《尚書·益稷》"十二章紋"制度中的重要組成元素。
禮制等級 《新唐書·車服志》規定"鷩冕七旒,衣三章,裳四章,伯侯祭社稷用之",表明其適用于三品官員祭祀中祀的禮儀場合,在唐代九等冠服制度中位列第五等級。
曆史演變 宋《政和五禮新儀》載鷩冕在政和年間改制為"七梁冠,犀簪導,銀立筆",明代《大明集禮》則将其并入鷩鴦冠制,最終隨清軍入關廢止。
該詞現作為曆史名詞存于《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古代服飾"詞條,是研究中國禮制文化演變的重要物證。
“鷩服”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官員禮服,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定義與用途
鷩服是唐代二品官員的正式禮服,同時也是二品官職位的代稱。這種服飾在禮儀場合(如祭祀、朝會)中使用,象征官員的等級與身份。
曆史文獻例證
唐代張鷟的《親蠶判》中提到:“鷩服斯臨,百二十官隨其後”,描述了二品官員身着鷩服參與儀式的場景。此外,“鷩冕”是與之相關的禮冠,可能為鷩服配套的冠飾(提及可參考“鷩冕”)。
詞源與延伸含義
“鷩”指一種雉鳥,可能因禮服紋飾或色彩與雉鳥相關而得名。而“服”在此特指官服制度中的禮服,強調等級區分。
鷩服是唐代官服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專屬于二品官員,兼具禮儀功能與身份象征意義。需注意,其他搜索結果中提到的“禫服”“袀服”等為不同類别的服飾,與鷩服無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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