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斷絕人事交往。2.絕無僅有之物。
1.謂斷絕人事交往。《孟子·離婁上》:“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絶物也。” 趙岐 注:“言諸侯既不能令告鄰國,使之進退,又不能事大國往受教命,是所以自絶於物。物,事也;大國不與之通朝聘之事也。” 明 陳汝元 《金蓮記·媒合》:“推阻既嫌絶物,應承實是羞人。”
2.絕無僅有之物。《老殘遊記》第十五回:“我想閣下 齊東村 一案,隻有請 補翁 寫封信給宮保,須派 白子壽 來,方得昭雪;那箇絶物也不敢過于倔強。”
“絶物”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雙重含義,現綜合多來源信息詳細解釋如下:
斷絕人事交往
指主動或被動地與他人斷絕社會聯繫,常見于古代文獻語境。
絕無僅有之物
形容極其罕見、獨一無二的事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孟子》原文或《老殘遊記》相關章節。
《絶物》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絕世之物”,指那些稀有珍貴、獨一無二的寶物。
《絶物》由兩個部首組成:繡紅并香字旁。其總共由14畫組成。
《絶物》最早出現在《詩經·衛風》中的一首詩中,用于形容稀世之寶。
《絶物》的繁體字為「絕物」。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絶物」的字形與現代寫法幾乎相同。
1. 這個珍品是我家祖傳的絶物。
2. 這幅絕世傑作堪稱藝術界的絕物。
1. 絶世絕物:指極其珍貴、獨一無二的寶物。
2. 絶代絕世:形容某人才華出衆,無人能及。
1. 寶物
2. 珍品
3. 絕世之寶
1. 普通物品
2. 平凡之物
3. 尋常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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