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tribute] 清代指不通過科舉考試而向官府捐納銀錢換取官職
捐班出身
捐納出身的官吏。《清史稿·選舉志七》:“﹝ 乾隆 ﹞四十年,兵部侍郎 高樸 言:‘捐班知縣,不許分發,恐有礙舉班。’”《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二回:“那捐班裡面,更不必説了,他們那裡是做官,其實也在那裡同我此刻一樣的做生意。” 魯迅 《準風月談·各種捐班》:“ 清 朝的中葉,要做官可以捐,叫做‘捐班’的便是這一夥。”
“捐班”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特征的詞彙,專指通過捐納錢財獲得官職或功名的制度,主要流行于明清時期。根據《漢語大詞典》的解釋,“捐”指捐獻財物,“班”指官職序列,合稱指通過向朝廷繳納錢糧換取官位的行為。這一制度最早可追溯至漢代“納粟拜爵”,至清代形成完整體系,成為科舉之外的另一條仕途通道。
從制度構成看,捐班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該制度于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廢止,但在民國初年仍有變相延續現象。現代漢語中,“捐班”一詞常用于比喻非正規途徑獲得的資格或地位。
“捐班”是清代特有的曆史詞彙,指通過捐納錢財換取官職的途徑,與科舉制度形成對比。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捐班(拼音:juān bān)指通過向官府繳納銀錢或物資獲得官職的人。這種制度稱為“捐納”,屬于非科舉選拔的入仕方式。
曆史背景與運作
清代為彌補財政空缺,允許民衆通過捐納財物(如糧食、銀兩)換取官職或功名。乾隆時期曾規定“捐班知縣不許分發”,以避免擠占科舉出身官員的職位。
社會評價與影響
文獻例證
現代延伸含義
當代語境中,“捐班”可隱喻通過非正規渠道獲取資格的行為,但此用法較少見。
示例句子
清代官員胡雪岩的幕僚王有齡,便因“捐班”身份遭到部分同僚輕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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