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tribute] 清代指不通过科举考试而向官府捐纳银钱换取官职
捐班出身
捐纳出身的官吏。《清史稿·选举志七》:“﹝ 乾隆 ﹞四十年,兵部侍郎 高朴 言:‘捐班知县,不许分发,恐有碍举班。’”《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二回:“那捐班里面,更不必説了,他们那里是做官,其实也在那里同我此刻一样的做生意。” 鲁迅 《准风月谈·各种捐班》:“ 清 朝的中叶,要做官可以捐,叫做‘捐班’的便是这一伙。”
“捐班”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特征的词汇,专指通过捐纳钱财获得官职或功名的制度,主要流行于明清时期。根据《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捐”指捐献财物,“班”指官职序列,合称指通过向朝廷缴纳钱粮换取官位的行为。这一制度最早可追溯至汉代“纳粟拜爵”,至清代形成完整体系,成为科举之外的另一条仕途通道。
从制度构成看,捐班包含三个核心要素:
该制度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废止,但在民国初年仍有变相延续现象。现代汉语中,“捐班”一词常用于比喻非正规途径获得的资格或地位。
“捐班”是清代特有的历史词汇,指通过捐纳钱财换取官职的途径,与科举制度形成对比。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捐班(拼音:juān bān)指通过向官府缴纳银钱或物资获得官职的人。这种制度称为“捐纳”,属于非科举选拔的入仕方式。
历史背景与运作
清代为弥补财政空缺,允许民众通过捐纳财物(如粮食、银两)换取官职或功名。乾隆时期曾规定“捐班知县不许分发”,以避免挤占科举出身官员的职位。
社会评价与影响
文献例证
现代延伸含义
当代语境中,“捐班”可隐喻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资格的行为,但此用法较少见。
示例句子
清代官员胡雪岩的幕僚王有龄,便因“捐班”身份遭到部分同僚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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