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詞氣平和而說理透徹。《文選·陸機<文賦>》:“奏平徹以閑雅,説煒曄而譎誑。” 李周翰 注:“奏事帝庭,所以陳叙情理,故和平其詞,通徹其意,雍容閑雅,此焉可觀。” 章炳麟 《論式》:“然 王充 於 漢 獨稱 谷永 , 谷永 之奏,猶似質不及文,而獨為後世宗,總之不離平徹者近是。”
(2).猶言常軌。 唐 劉肅 《大唐新語·厘革》:“ 開元 中, 裴光庭 為吏部,始循資格以一賢愚,遵平徹者喜其循常,負材用者受其抑屈。”
“平徹”一詞在《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中均未收錄,其現代漢語規範用法尚未明确。從構詞法角度分析,“平”可指平坦、平靜、公平,如《說文解字》釋“平”為“語平舒也”;“徹”則含通透、貫穿之意,如《說文》載“徹,通也”。二者組合後,“平徹”可能引申為“透徹而平實”或“徹底通達”的語義,但該詞尚未形成穩定的詞典釋義。
古漢語文獻中偶見“平徹”用例,如清代李漁《閑情偶寄》有“文心平徹”之語,此處指文風質樸通徹(參考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閑情偶寄》)。當代語言學家周薦在《漢語詞彙結構論》中亦提及,此類複合詞需結合具體語境解讀(參考來源:商務印書館《漢語詞彙結構論》)。建議使用者優先選用《現代漢語詞典》收錄的“平實”“透徹”等規範詞彙。
“平徹”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可分為以下兩類:
“平徹”既可指文風的平和透徹(傳統文論),也可引申為遵循常規或事物順利(現代用法)。建議根據上下文選擇合適釋義,更多例證可參考《文賦》《大唐新語》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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