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州郡僚佐向長官或百姓向州郡上書陳事。 漢 王充 《論衡·須頌》:“上書於國,記奏於郡,譽薦士吏,稱術行能。”
“記奏”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根據不同語境有兩種解釋:
指古代州郡僚佐向長官或百姓向州郡上書陳事的行為。這一用法源自漢代文獻,例如:
在極少數語境中,“記奏”可能被解釋為“記住并演奏樂曲”,形容音樂家憑記憶演奏(類似成語用法),但此釋義缺乏權威文獻支撐,且主要出現在網絡詞典中。
建議在閱讀古文時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論衡》《漢書》等漢代文獻。
《記奏》(jì zòu)是一個中文詞彙,由兩個漢字組成。下面将對該詞的拆分部首和筆畫數、來源、繁體字、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進行介紹。
《記奏》的拆分部首是“言”和“攵”,分别表示“言語”和“寫字”。其筆畫數為13,其中“言”的筆畫數為7,而“攵”的筆畫數為6。
《記奏》一詞來源于古代文書中的一種記載方式,特指将要報告或奏章的内容記錄下來,以備後用。它可以被用作動詞,表示記錄或記載。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記奏”一詞的寫法稍有不同。其中,“記”的上方會有一個“言”字旁,而不是“言”的完整形式;而“奏”的下方會有一個“攵”的旁字。這是因為古代寫法在演變和标準化過程中的變化。
他在會議上記奏了重要的讨論内容。
這本筆記本是用來記奏會議紀要的。
組詞示例:記錄、記載、奏章、報告
近義詞示例:記載、記錄、紀要、報告
反義詞示例:忘卻、遺忘、忽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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