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州郡計吏。《後漢書·應奉傳》“ 奉 少聰明” 李賢 注引 三國 吳 謝承 《後漢書》:“ 奉 少為上計吏, 許訓 為計掾,俱到京師。”《魏書·高祖紀上》:“故具問守宰苛虐之狀於州郡使者、秀孝、計掾,而對多不實。” 唐 盧照鄰 《五悲文·悲才難》:“别有 漢陽 計掾, 邠國 臺卿,抗希代之奇節,負超時之令名。”
計掾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特指負責財政、會計事務的佐吏,主要設置于漢代及後世部分朝代的地方官府中。其核心職責與財政管理密切相關,具體釋義如下:
"計掾"為"計曹掾"的簡稱,屬地方行政機構(如郡、州)中"計曹"部門的屬官,專司財政收支核算、賦稅統計、錢糧簿籍管理等事務,相當于古代的地方財政會計官員。其工作直接向上級(如太守、刺史)負責,是保障官府經濟運轉的關鍵職位。
負責編制年度財政報告("上計"),包括戶籍、田畝、賦稅、倉儲等數據的統計與審計,需确保賬目清晰、收支合規。
監督賦稅征收進度,審核稅賦賬簿,查處隱匿或虛報行為,維護官府財政收入。
協助管理官倉物資調配,記錄錢糧出入庫明細,防止貪腐與損耗。
該職源于漢代"上計制度",郡國每年派遣"上計吏"(含計掾)赴中央彙報財政,後固定為地方常設職位。唐代以後逐漸被"司戶參軍""度支使"等取代,但職能相似官職仍存續于地方行政體系。
隸屬于郡守或州刺史下設的"戶曹"或獨立"計曹",與"倉曹掾"(掌倉儲)、"金曹掾"(掌貨币)協同工作,形成地方財政管理體系。
載郡級屬官有"倉、金、計、水"諸曹掾史,其中"計曹"主財政核算(參見《漢書》卷十九)。
明确州郡設"計曹掾史",職責為"主財賦簿書",需定期向中央提交"計簿"(參見《後漢書·志第二十八》)。
唐代杜佑記載漢代計掾"掌歲終上計",強調其在財政監督中的核心作用(參見《通典》卷三十三)。
"計掾"作為古代財政體系的重要環節,反映了中國傳統行政中對經濟管理的制度化設計。其職責集中于數據核算與審計監督,是維系地方治理與中央集權的關鍵節點,亦為研究古代官僚制度與經濟史的重要切入點。
“計掾”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官職名稱,具體解釋如下:
指古代州郡中負責統計、審計等事務的官吏,屬于地方行政機構中的基層職位,主要承擔財政核算、戶籍管理等工作。該詞由“計”(統計、核算)和“掾”(屬官)組合而成,體現其職能特點。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魏書》等史料原文,或查閱專業曆史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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