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古代九州中的六州。《逸周書·程典》:“維三月既生魄, 文王 合六州之侯,奉勤于 商 。” 孔晁 注:“三分天下有其二,以伏事 殷 也。”《呂氏春秋·古樂》:“ 湯 於是率六州以讨 桀 罪,功名大成,黔首安寧。”《文選·郭璞<江賦>》:“滈汗六州之域,經營炎景之外。” 李善 注:“六州, 益 、 梁 、 荊 、 江 、 揚 、 徐 。”其中 益州 置于 漢 , 江州 置于 晉 ,已非古九州之名。
(2).指 唐 時六州郡。《新唐書·突厥傳上》:“初, 突厥 内屬者分處 豐 、 勝 、 靈 、 夏 、 朔 、 代 間,謂之 河曲 六州降人。” 唐 李商隱 《過故府中武威公交城舊莊感事》詩:“山下祇今黃絹字,淚痕猶堕六州兒。” 馮浩 注:“六州兒者,指 河北 魏博 諸州也。《舊》、《新》書《羅威傳》:“自 至德 中, 田承嗣 盜據 相 、 魏 、 澶 、 博 、 衞 、 貝 等六州,募置牙軍。語曰:‘ 長安 天子, 魏府 牙軍。’謂其勢強也。 魏 博 六州, 唐 時常語”。”此指 魏 博 六州。
(3).樂曲名。《文獻通考·樂考十九》:“本朝鼓吹,止有四曲:《十二時》、《導引》、《降仙臺》并《六州》為四。每大禮宿齋或行幸,遇夜每更三奏,名為警場…… 政和 七年,詔《六州》改名《崇明祀》,然天下仍謂之《六州》,其稱謂已熟也。”
六州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曆史文化含義的詞彙,主要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古代行政區劃概念
六州最早指中國曆史上不同時期劃分的六個州級行政區。例如唐代的"六州"包含伊州、涼州、甘州、石州、渭州、氐州,主要分布在西北邊疆地區。宋代行政區劃調整後,"六州"所指地域範圍隨政治格局變化而改變,常見于邊疆軍事防禦體系的文獻記載中。
二、禮樂文化專稱
特指古代祭祀天地所用的《六州》曲,屬宮廷雅樂體系。《宋史·樂志》記載該曲式結構恢弘,演奏時需鐘磬笙竽等八音協奏,多用于冬至祭天、帝王登基等國家大典。南宋詞人周邦彥在《汴都賦》中亦提及此曲,印證其在禮制中的重要地位。
三、曆史事件代稱
在特定語境下特指"六州都督府",即唐高宗時期設置的瀚海、金滿、蒲類等六個羁縻都督府,管轄區域涵蓋天山以北至阿爾泰山的廣袤地域。據《資治通鑒》卷二〇一載,該建制對鞏固西北邊防、維護絲路暢通具有戰略意義。
“六州”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詞彙,其具體意義需結合曆史背景和文獻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權威資料後的詳細解釋:
概念來源
最早見于《逸周書·程典》,記載周文王聯合六州諸侯臣服商朝。孔晁注解稱“三分天下有其二”,即六州代表商朝末期周文王實際掌控的勢力範圍。
《呂氏春秋》提到商湯伐夏桀時“率六州”成功,此處六州泛指支持商湯的多個區域。
具體所指
《文選·江賦》李善注明确六州為益、梁、荊、江、揚、徐,但需注意這些州名實際出現于漢代至晉代,并非上古九州原稱。
河曲六州
指唐太宗時期歸附的突厥部衆被安置的六州,即豐、勝、靈、夏、朔、代,分布在黃河河套地區(今内蒙古、甯夏一帶)。
魏博六州
中晚唐藩鎮割據時期,魏博節度使轄相、魏、澶、博、衛、貝六州,因牙軍勢力強大而有“魏府牙軍”之稱。
北宋時期,《六州》是宮廷鼓吹樂的重要曲目,用于祭祀或帝王巡幸時的儀仗。政和七年(1117年)更名為《崇明祀》,但民間仍習稱《六州》。
部分資料(如、9、10)提到的“六洲”指現代地理的六大洲(亞、歐、非、大洋、北美、南美),屬近現代概念,與“六州”無直接關聯,需注意區分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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