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鐐鈕 ”。
鐐杻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複合詞,專指古代束縛囚犯的兩種刑具。以下從構詞、本義及文獻用例三方面詳細解析:
指套在腳腕上的鐵制鎖鍊。《說文解字》未直接收錄“鐐”,但《玉篇·金部》釋為“鐵鎖也”,明清律例中明确其為“鐵連環絷足之械”。
木質手铐,亦作“枰”。《集韻·有韻》注:“杻,械也,謂手桎”,即拘束手腕的木制刑具。
二字組合後,“鐐杻”泛指腳鐐與手枷,成為古代監獄制度的标志性刑具。
明代《大明律·刑律》規定:“重囚須用鐐杻”,清代《欽定大清會典則例》亦強調死罪人犯“加鐐杻嚴鎖”,印證其用于重刑犯的強制性。
清代小說《活地獄》描述:“鐐杻郎當,一步一蹶”,通過刑具的沉重暗喻司法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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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鐐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指代古代刑具中的腳鐐和手铐,用于束縛犯人的行動自由()。該詞由“鐐”(腳鐐)和“杻”(手铐)組成,合稱泛指枷鎖類刑具。
明代沈德符《野獲編》提到“鐐杻”用于描述對宗室成員的拘押(),說明該詞在曆史記載中的實際應用場景。
現代多用于比喻性語境,如描述制度、環境對人的限制,或文學作品中渲染壓抑氛圍。例如:“傳統觀念成為他精神上的鐐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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