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聘僚屬。 宋 周密 《齊東野語·趙信國辭相》:“未幾,工部尚書 徐清叟 進故事,亦譏其辟屬之濫, 趙公 愈不自安。”
“辟屬”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詞,主要見于古代文獻及曆史語境。以下從詞義、用法及文化背景進行解析:
詞義解析
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辟屬”讀作bì shǔ,其中“辟”通“避”,意為“征召、任用”;“屬”指下屬、隸屬。合指古代官員通過征辟制度選拔的僚屬人員,常見于漢代至魏晉時期的官制體系。例如《後漢書》中“州郡辟屬,皆當以才德為先”,即強調選拔屬官的标準。
曆史語境與制度背景
在漢代“征辟制”下,三公或地方長官可自行征召人才擔任屬官,稱為“辟召”或“辟除”,所任用的下屬即“辟屬”。這一制度體現了古代選官制度中“舉薦”與“自辟”并行的特點,如《通典·職官志》提到“漢世公府掾屬,皆自辟除”,反映了其曆史特殊性。
文化衍生與演變
隨着科舉制度的發展,“辟屬”逐漸退出主流官制,但其文化影響仍見于部分文獻。唐代文人筆記中偶用“辟屬”代指幕僚或私人顧問,詞義泛化,例如《酉陽雜俎》載“某節度使辟屬數人,皆以文采稱”,此處即指被節度使招納的文書官員。
現代使用與學術研究
現代漢語中“辟屬”已罕用,但曆史學與語言學研究中仍作為專業術語出現。如《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中華書局)對其定義為“漢魏時期由長官自行任命的屬吏”,強調其制度屬性。
“辟屬”一詞有兩種不同解釋,需根據讀音和語境區分:
一、讀作pì shǔ(ㄆㄧˋ ㄕㄨˇ)
二、讀作bì shǔ(ㄅㄧˋ ㄕㄨ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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