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将四時田獵所獲的禽獸,交三十與臘人制成幹肉,供祭祀用,謂之“斂禽”。《周禮·春官·甸祝》:“及郊饁獸,舍奠於祖禰,乃斂禽,禂牲,禂馬,皆掌其祝號。” 鄭玄 注:“斂禽,謂取三十入臘人焉。” 賈公彥 疏:“此入臘人者,按上殺者乾之以為豆實,供祭祀,其餘入賓客庖廚。”
“斂禽”是古代祭祀禮儀中的特定術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基本定義
“斂禽”指古代通過四季田獵獲取的禽獸,将其中的三十隻交給“臘人”(負責制作幹肉的官職)加工成幹肉,專用于祭祀活動。這一過程體現了古代祭祀制度中對祭品處理的規範性。
文獻出處與注解
該詞最早見于《周禮·春官·甸祝》,鄭玄注提到“斂禽,謂取三十入臘人焉”,賈公彥進一步解釋:其中上等品質的禽獸(“上殺者”)會被制成幹肉作為祭祀供品,其餘則用于宴請賓客或日常食用。
字義分解
禮儀與制度意義
這一流程不僅涉及祭品制備,還包含祭祀前的儀式,如“舍奠于祖祢”(在祖廟舉行祭祀),反映了古代通過規範化的禮儀強化社會秩序與信仰體系的傳統。
總結來看,“斂禽”是周代祭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兼具實用性與禮制象征,體現了古人對自然資源的利用與宗教儀式的結合。
《斂禽》是一個漢字詞語,源于古代文獻《莊子·外物》中的一句話“神辰者,翅之嗜也,飛之斂也。”
在現代漢語中,這個詞的意思多指鳥類或禽類将翅膀收攏的動作,也可以引申為隱藏、退隱之意。
《斂禽》的部首是禽字的“”,它屬于“⺍”字旁,表示與禽類相關的事物。
根據漢字拆解規則,禽字的拆解方式是“⺍”+“千”,斂字的部首是左右結構的“⺅”。
所以,斂禽這個詞的拆解部首是“⺅”,筆畫數是7畫。
斂禽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至古代文獻《莊子》。
在繁體字中,斂禽的寫法和簡體字相同,都是“斂禽”。
古代漢字寫法存在一定的變體,斂禽這個詞在古代的寫法有時會有所變化。
其中,斂字在《說文解字》中的寫法為“敢”,為象形字,表示把手舉起的動作。
而禽字在古代的寫法為“鳥”,其中的“羽”字旁表示與羽毛有關的事物。
1. 他見到敵人時立刻斂禽,躲避了對方的注意。
2. 古代文人常常隱居山水之間,以遁世藏名,為人所稱為“斂禽之士”。
組詞:斂血、斂財、斂迹、斂步
近義詞:隱匿、隱蔽、隱秘
反義詞:展翅、炫耀、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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