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上專供車輛行駛的部分,其寬度以車道為計算單位。多車道的車行道一般兩側行駛慢車,中央行駛快車,以提高行車速度和減少行車事故。
車行道是城市道路系統中專供機動車輛行駛的特定區域,其定義及規範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詞彙構成與核心定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車行道"由"車"與"行道"複合構成,特指經過工程設計的硬化路面區域,與行人道、綠化帶形成功能分區。該術語在《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CJJ37-2012)中被明确定義為:承擔機動車輛通行的主體道路結構層。
二、技術标準體系
三、交通管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車行道須設置清晰标線系統,包括車道分隔線、導向箭頭、限速标記等要素。公安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線》(GB5768-2022)進一步細化了12類車行道标線技術參數。
四、功能分區特征
五、曆史發展脈絡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中國城市交通發展報告》顯示,現代車行道概念可追溯至1934年《首都計劃》中的道路分級制度。2010年後,《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新增透水車行道設計标準,推動生态化轉型。
車行道是道路中專門供車輛行駛的區域,其設計和管理對交通效率與安全至關重要。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車行道指道路中專用于車輛通行的部分,其寬度以車道為計算單位。根據道路等級和交通流量,可能包含單車道或多車道結構。例如,城市主幹道常設雙向6-8車道,而普通公路多為雙向2-4車道。
2. 功能與結構設計
3. 使用規範
擴展說明 車行道寬度标準各國不同,中國《公路工程技術标準》規定:小型車道寬3.5米,大型車道3.75米。雙向四車道總寬度一般為15米(含中央分隔帶)。
如需更具體的道路設計參數,可參考《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或當地交通部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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