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疲力倦”是一個組合詞,并非标準成語,但其含義可以拆解分析:
基本釋義: 指精神和體力都極度疲勞,達到難以支撐的狀态。其中“精”指精力,“疲”指疲勞,“力”指體力,“倦”指疲倦,四字疊加強調身心俱疲的程度。
對比常見用法: 更标準的表達應為“精疲力盡”(精神和力氣完全耗盡)或“筋疲力盡”(筋肉力氣耗盡)。而“精疲力倦”可能是口語化變體,側重描述長期疲勞積累後的倦怠感,例如:
他連續加班三個月,早已精疲力倦,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
使用建議: 在正式寫作中推薦使用“精疲力盡”,若在文學創作或特定語境中使用“精疲力倦”,建議通過上下文補充說明這種持續性的疲憊狀态。
《精疲力倦》是一個形容詞詞組,用于形容人或物因過度勞累而感到非常疲乏和精神不振。
《精疲力倦》由四個漢字組成,拆分部首如下:
它們的總筆畫數分别為:
《精疲力倦》一詞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文學作品《呂氏春秋》中。在繁體字中,該詞的寫法為「精疲力倦」。
在古時候的漢字書寫中,「疲」字曾有「痞」的寫法,也可用「痞疲」來表達精疲力倦的意思。
1. 他連續幾個晚上加班導緻精疲力倦,連走路都很吃力。
2. 他經曆了一場激烈的足球比賽後,感到精疲力倦。
1. 精力、疲倦、力倦、力疲、精疲。
2. 精盡人亡、奔波勞累。
1. 筋疲力盡、筋疲力盡、筋疲力竭。
2. 疲乏不堪、疲倦不堪。
精神煥發、精力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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