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和。《宋書·樂志一》:“夫鐘縣之器,以雅為用,凱容之制,八佾為體。故羽籥擊拊,以相諧應, 季氏 獲誚,将在於此。”
“諧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使用場景如下:
“諧應”指事物之間的相互呼應、配合與協作,強調通過協調達成和諧統一的狀态。該詞常用于描述團隊協作、藝術表現(如音樂節奏配合)或自然現象的協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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諧應是一個名詞,指的是互相呼應、相互配合的意思。當兩個或多個事物在某種方面存在相似或相對應的關系時,我們可以說它們之間有諧應。
根據漢字的構成,諧應的偏旁部首是言字旁(讠),表示與語言有關。諧應的總筆畫數為12。
諧應一詞的來源相對較早,最早見于《左傳·定公四年》:“雖有黃帝、堯、舜,不能諧應。” 繁體字為諧應。
根據古代漢字的演變,諧應在古時候的寫法為諧應,其中的應在古代有兩種寫法,一是部首為彳(行走),另一種寫法是部首為心(感情)。
1. 在音樂中,和聲與旋律之間的諧應很重要。
2. 這幅畫采用了明暗對比的手法,營造出一種諧應的效果。
諧應可以組成其他詞語,如:諧應關系、諧應性、諧應曲線等。
近義詞:呼應、相應、共鳴
反義詞:不協調、不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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