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以歇後形式寫的詩文。《新唐書·鄭綮傳》:“ 綮 本善詩,其語多俳諧,故使落調,世共號‘ 鄭五 歇後體’。” 宋 洪邁 《夷堅乙志·李三英詩》:“ 永嘉 王十朋 魁多士,同郡 吳己正 為殿, 李三英 以特奏名得出身,列於 吳 下。 吳 效前語曰:‘舉頭不敢攀 王十 ,伸腳猶能踏 李三 。’其歇後體殆若天成雲。”
歇後體是中國民間語言藝術中一種獨特的修辭表達形式,其核心特征是通過“引子”與“解說”兩部分構成,前半部分為設喻或描述(類似謎面),後半部分為解釋或點題(類似謎底),兩者結合形成含蓄幽默的表達效果。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歇後體又稱“歇後語”,由前後兩個語節組成:
兩者關系緊密,後語節可隱去不說,通過“歇”後留白引發聯想,故稱“歇後”(《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歇後體最早可追溯至唐代的“歇後詩”,如《舊唐書·鄭綮傳》記載其以歇後語諷谏朝政。宋代《苕溪漁隱叢話》已收錄“歇後語”一詞,明清時期在話本小說中廣泛使用,逐漸定型為口語化的固定短語(《辭海》語詞分冊)。
根據語義生成方式,主要分為兩類:
例: “千裡送鵝毛——禮輕情意重”(前喻後解)。
例: “外甥打燈籠——照舅(舊)”(諧音雙關)(《漢語修辭學》)。
歇後體濃縮了民間生活智慧與語言創造力,常見于文學創作(如老舍、趙樹理作品)、曲藝表演(相聲、快闆)及日常交際。其結構短小精悍,兼具诙諧性與哲理性,是漢語含蓄表達傳統的典型體現(《中國俗文學史》)。
權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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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後體”是一種特殊的文學形式,常見于詩歌創作中,其核心特點是通過隱去語句的結尾部分,利用讀者對歇後語的聯想來形成完整表達。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結構特點
歇後體又稱“縮腳詩”或“歇後詩”,其名稱源于“歇後語”的結構模式。創作時通常隱去句尾的關鍵詞(類似歇後語的“後襯”部分),需讀者自行補全,形成含蓄或诙諧的效果。例如,詩句可能僅保留前半部分比喻或鋪墊,後半部分寓意則留給讀者聯想。
曆史應用與例子
唐代詩人鄭綮(號“鄭五”)以擅長此類文體聞名,其詩作語言诙諧,常因隱去句尾而被稱為“鄭五歇後體”。宋代洪邁《夷堅乙志》中記載的吳己正詩句“舉頭不敢攀王十,伸腳猶能踏李三”,也體現了歇後體隱去後半句的特點。
與其他文體的區别
需注意與“歇後語”區分:歇後語是固定的短語搭配(如“外甥打燈籠——照舅”),而歇後體是完整的詩文體裁,且隱去部分未必有固定答案,更注重創作時的靈活性和讀者的參與感。
提示:部分資料(如)誤将其解釋為“休息恢複體力”,可能與“歇後”字面聯想有關,但此說法缺乏文獻支持,建議以權威來源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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