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 滅火與防火
消防車
消防技術
滅火和防火。亦指滅火、防火人員。 郭孝成 《浙江光複記》:“衛隊及巡警消防,見勢已烈,均袖綴白布,以表輸誠。”如:必須抓好消防工作。
“消防”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消防”廣義指消除隱患、預防災患,涵蓋生活、工作、學習中人為與自然等各類災害的預防與應對;狹義則特指火災的預防與撲滅。現代意義上,它可理解為“消除危險和防止災難”的綜合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明确消防是公民義務,強調“消除隱患、預防災患”的法律責任。
包括建築消防設計、火災報警系統、滅火設備、防火材料等,同時需制定應急預案并開展公衆培訓。
如需進一步了解消防法規或技術細節,可參考《消防法》全文(來源)或消防技術規範文件。
消防是指預防和撲滅火災的活動和技術手段。消防旨在保護生命財産安全,防止火災的發生和蔓延,減少火災造成的損失。
《消防》是由“小火”和“攵”兩個部首組成,共13個筆畫。
《消防》這個詞最早見于中國古代經典文獻《周禮·春官·師氏》,“蔔賀筮日,伯姬掌司日,掌已則使立倫,鳳刺羽以彪其旗,司其直、章甫柱、灰钸維其禮。”其中的“鳳刺羽以彪其旗”這一句中的“彪”即指燃燒的火焰。
繁體字書寫為「消防」。
在古時候,消防的寫法可能有所變化,然而基本上還是用「消防」這兩個字來表示。
1. 消防隊員迅速撲滅了火勢,保護了周邊居民的生命財産安全。
2. 增強火災防範意識,學習消防知識,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
消防車、消防栓、消防員、消防設備、消防演練、消防工程等。
滅火、撲火、火警
火災、燒毀、燃燒、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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