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校仇”。 1.一人獨校為校,二人對校為雠。謂考訂書籍,糾正訛誤。 漢 劉向 《<管子>序》:“所校讎中《管子》書三百八十九篇。” 唐 韓愈 《送鄭十校理序》:“秘書,禦府也,天子猶以為外且遠,不得朝夕視,始更聚書 集賢殿 ,别置校讎官,曰學士,曰校理。”《宋史·職官志四》:“﹝ 元祐 三年﹞十二月,詔禮部,本省長貳定校讐之課,月終具奏。” 清 吳翊 《洞庭山館呈司寇東海公》詩之二:“錦堂恩詔許歸休,妙選賓僚佐校讐。” 章炳麟 《國故論衡·明解故上》:“自 隋 以降,書府失其守,校讎之事,職諸世儒。”
(2).比試;比較。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潘爛頭》:“或謂 潘 曰:‘汝素以術自衒,今天師至矣,敢與之校讎乎?’” 魯迅 《書信集·緻蔣抑卮》:“事物不相校讎,輒昧善惡。”
校雠是漢語詞彙中一個專業性較強的術語,指古代文獻整理過程中對文本進行校勘、核對和訂正的工作。這一概念源自《文選·左思〈魏都賦〉》中“校雠篆籀”的記載,其核心含義是通過比對不同版本文獻,糾正訛誤,還原典籍原貌。
從構詞角度分析,“校”指核對、校正,“雠”原義為“應答”,引申為對文字差異的考辨。漢代劉向在《别錄》中定義:“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謬誤為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為雠。” 這體現了校雠需要多人協作、逐字比對的特點。
校雠學的發展經曆了三個階段:
現代學術研究中,校雠學仍是古籍整理的核心方法。餘嘉錫在《目錄學發微》中強調,校雠需具備文字學、版本學、目錄學綜合素養,其成果直接影響文獻的準确傳播。當前國家古籍整理規劃中的《中華大典》編纂工程,仍沿用傳統校雠方法,結合數字化技術進行文本校證。
校雠(jiào chóu)是中國古代文獻整理的核心術語,其含義可從以下四方面綜合闡釋:
1. 詞源與基本定義
"校"指獨力核對,"雠"(通"讎")本義為應答,引申為兩人對校。合稱表示通過比對不同版本、逐字核查以糾正文獻訛誤的過程。漢代劉向《管子書錄》中"所校雠中管子書"即此意。
2. 曆史演變
始于西漢的文獻整理活動,最初專指古籍校勘。梁代後與"校勘"混用,但廣義校雠學涵蓋更廣,包括版本比對、目錄編纂、學術源流考辨等。章學誠《校雠通義》提出其核心在于"辨章學術,考鏡源流"。
3. 相關學科延伸
4. 現代應用
雖現代多用"校勘",但古籍整理領域仍強調傳統校雠方法的系統性。如中華書局點校本"二十四史"即采用多層校雠法,涉及對校、本校、他校、理校四法。
需注意:當代學者對"校雠"與"校勘"是否等同仍有争議,部分學者主張保留校雠的廣義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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