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香與燈火,為供奉佛前之物。因以“香火因緣”謂同在佛門,彼此契合。《北齊書·陸法和傳》:“ 法和 是求佛之人,尚不希釋梵天王坐處,豈規王位?但於空王佛所與主上有香火因緣,見主人應有報至,故救援耳。” 唐 白居易 《祭中書韋相公文》:“ 長慶 初,俱為中書舍人日,尋詣 普濟寺 宗律 師所,同受八戒,各持十齋。由是香火因緣,漸相親近。”亦省作“ 香火緣 ”。 唐 白居易 《以詩代書酬慕巢尚書見寄》:“願為愚谷煙霞侶,思結空門香火緣。” 宋 樓鑰 《適齋挂冠次韻》之一:“秖圖徑取衣冠挂,不願更尋香火緣。” 清 袁枚 《新齊諧·王莽時蛇冤》:“先生辭 光武 之聘,早登仙道。與吾有香火緣,故來相救。” 趙光榮 《裡湖紀遊》詩:“争結香火緣,遠方亦麕至。”
“香火因緣”是一個源自佛教的成語,主要描述因共同信仰或前世緣分而産生的契合關系。以下是詳細解釋:
佛教淵源
該詞原指供奉佛前的香與燈火,象征信徒的虔誠。佛教認為,若彼此因信仰或前世因果而結緣,便稱為“香火因緣”,表示心意相通、契合無間。
引申意義
後泛指因共同的經曆、信仰或緣分而産生的深厚聯結,多用于形容人與人之間的默契或投契。
該詞多用于書面語境,可描述因共同理想、興趣或經曆形成的深厚關系。例如:“二人因學術追求結下香火因緣,合作多年默契無間。”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香火因緣”融合了宗教信仰與人文聯結,既保留佛教術語的深意,又擴展至世俗情感的表達。
香火因緣是一個成語,形容寺廟、道觀等地方的信徒絡繹不絕,香火不斷。
拆分部首和筆畫:
香:部首為⺮,總筆畫數為9
火:部首為火,總筆畫數為4
因:部首為囗,總筆畫數為4
緣:部首為纟,總筆畫數為7
來源:
香火因緣作為成語源于佛教,表示人們對佛教寺廟、道觀等地方的熱愛和信仰,使得香火一直保持繁盛。
繁體寫法:
香火因緣
古時候漢字寫法:
香火因縁
例句:
鄉村寺廟面向信仰香火因緣客人絡繹不絕。
組詞:
香火,香火之地,香火不斷,香火盛事
近義詞:
香火鼎盛,香火旺盛,香光滿滿
反義詞:
香火無續,香火凋零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