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寬舒和諧。《漢書·禮樂志》:“是以纖微癄瘁之音作,而民思憂;闡諧嫚易之音作,而民康樂。” 顔師古 注:“闡,廣也。諧,和也。” 南朝 宋 顔延之 《釋何衡陽<達性論>》:“徒恐琴瑟專一,更失闡諧,故略廣數條,取盡後報。”
“闡諧”一詞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并未被廣泛收錄,其使用場景多見于古代文獻或特定語境。從構詞法分析,“闡”有“闡明、開啟”之義(《說文解字》釋為“開也”),而“諧”則指“和諧、協調”(《爾雅》注為“和也”)。二者組合可推測其含義為通過闡明事理達到和諧狀态,如《文心雕龍·諧隱》中提及“諧之言皆也,辭淺會俗,皆悅笑也”,暗含以通俗闡釋實現和諧共感的表達方式。
該詞在部分古籍中出現過複合使用,如清代考據學家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曾引“闡諧陰陽”之說,指對天地規律的闡釋與調和。現代語言學家王力在《古代漢語》中分析複合詞構成時,亦将此類“闡X”結構歸為“動補式複合詞”,強調動作與結果的關聯性。由于該詞未被《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單獨收錄,建議使用者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引申義。
“闡諧”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側重,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寬舒和諧(核心古義)
該詞最早見于《漢書·禮樂志》:“闡諧嫚易之音作,而民康樂。” 顔師古注:“闡,廣也;諧,和也。”指音樂或氛圍的寬廣和諧,引申為整體環境的舒緩融洽。
闡明與調和(現代引申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通過解釋事物真相,使人們理解并達成和諧”,強調“闡”為闡明、“諧”為協調的雙重含義。
古籍注解(如《漢書》顔師古注)和權威詞典(漢典、滬江詞典)均以“寬舒和諧”為基準釋義,而“闡明真相”的釋義多見于現代中等權威性來源,可能是詞義擴展或誤讀,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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