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袂;離别。 宋 範成大 《大熱泊樂溫有懷商卿德稱》詩:“故人新判袂,得句與誰論?” 明 王廷相 《答吳宿威太守書》:“自 松江 判袂,積有歲年。” 清 張潮 《滇南憶舊錄·成公祠》:“但我與子相處數年,一旦判袂,有所不忍耳。”
判袂(pàn mèi)是漢語中的一個古雅詞彙,專指“離别、分手”之意,其釋義可從字源、引申義及典籍用例三個角度展開:
判
本義為“分開、分離”,《說文解字》釋:“判,分也。”引申為區分、裁決,此處強調動作的決然性。
來源:《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注本)
袂
指衣袖,《禮記·深衣》載:“袂之長短,反诎之及肘。”古人離别時以執袖揮别為禮,“分袂”遂成離别代稱。
來源:《禮記正義》(漢代鄭玄注)
判袂即“分袖”,通過分離衣袖的具象動作,隱喻人與人之間的分離,情感色彩莊重含蓄,多見于詩文。
經典文獻
唐代柳宗元《送苑論登第後歸觐詩序》:“曳裾者揖,判袂已分。”以“判袂”刻畫揖别場景,凸顯離愁。
來源:《柳河東集》
詩詞意境
宋代範成大《回黃坦》詩:“知心判袂逾十年,歲月剝落如浮煙。”借“判袂”抒寫久别滄桑感,體現詞彙的文學張力。
來源:《範石湖集》
《漢語大詞典》
釋為:“猶言分袂,離别。判,分;袂,衣袖。”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7年版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
标注:“判袂,即分手。袂,衣袖。古人以執袖示親近,分袖示離别。”
來源:商務印書館,王力主編
古人衣袍寬大,離别時執袖挽留或揮袖作别為常見儀态。如《史記·刺客列傳》載荊轲刺秦前“士皆垂淚涕泣,揮袂決别”,可見“袂”與離情的文化關聯。判袂一詞濃縮了傳統禮儀中的肢體符號,承載華夏文化特有的含蓄情感表達。
來源:《史記》三家注本(中華書局點校本)
“判袂”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pàn mèi,主要用于文言語境或文學作品中,表示離别、分手 之意。以下為詳細解釋:
字面構成
實際用法
指親友、故人之間的離别,常帶有依依惜别的感情色彩。例如:
多用于古代詩詞、書信或正式文體,現代口語中較少使用。例如清代張潮《滇南憶舊錄》中:“但我與子相處數年,一旦判袂,有所不忍耳。”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出處,可參考古籍或權威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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